云 浮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云府办〔2016〕71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旅游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云浮市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
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40号)精神,加快我市旅游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工作步伐,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经市政府同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提升旅游基础设施
(一)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支线公路等级和相关配套设施,推进旅游景区间路网连接和换乘设施衔接,形成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根据广东省旅游景区(点)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指引,完善景区交通配套标示体系。结合景观林带改造建设旅游风景道,进一步优化绿道旅游配套设施。支持探索“互联网+交通”的模式,发展便捷出行方式。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化改造,加快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力争3年内进一步完善全市旅游标识标牌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
(二)加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中心建设。鼓励各地依托高铁站区、城市客运枢纽、重点旅游景区等游客聚集场所,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到2018年,实现旅游城市、旅游线路以及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游客集聚的公共区域等咨询服务全覆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创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模式。树立“主客共享”的理念,完善“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探索将旅游厕所建设、维护管理与商业店铺结合,用经营场所的场租收益、广告收入等补贴厕所管理维护费用,实现建管结合的良性循环,推动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全面升级。到2017年,全市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36座,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拓展旅游投资新领域
(四)统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发展。根据广东省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发展指引,细化完善营地管理规范、安全救援等措施。到2020年,在新兴金水台房车露营基地的基础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新增建设2个自驾车房车营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旅游局)
(五)培育发展游艇游船旅游。制定出台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序推动开展游艇自由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探索推动在我市西江沿线主要口岸建设游艇码头泊位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西江水系发展游艇游船旅游产业,培育形成游艇游船大众消费市场。(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云浮〈罗定〉海关、市质监局)
(六)着力打造特色旅游城镇。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旅游特色小镇产业发展结合,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体现岭南特色。重点推动旅游名镇名村、农业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镇、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和文化特色镇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优化旅游休闲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到2020年,争取建设5个主题鲜明、功能完善,生产生活与生态融合的特色旅游城镇和旅游小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
(七)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依托景观林带、绿道、南粤古驿道,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重点开发天露山、大云雾山、八排山、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同乐大山等山地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充分发挥金水台温泉、龙山温泉、青山绿水温泉等珍稀温泉资源优势,坚持多元化、特色化、国际化方向,打造“禅意温泉”系列温泉精品。支持鼓励中国.新兴禅宗文化产业基地发展实景演项目。(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
(八)加快实施“互联网+旅游”战略。加快推动旅游公共区域及场所无线网络、3G/4G等基础设施的覆盖。推进旅游部门与公安、交通、商务、环保、工商、气象、海关、检验检疫等单位数据共享,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在线旅游平台发展,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要素,推进旅游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试点建设。建设一批智慧旅游乡村、景区、企业。到2020年,全市3A级以上景区和3星级以上饭店实现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4A级以上景区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市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
(九)推进全省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支持省重点旅游项目、高端旅游项目和大型旅游企业创新发展,全面建设省级旅游休闲目的地。支持南山森林公园、大云雾山旅游度假区、云浮国际石材博览中心、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支持六祖故里旅游度假区和天露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新兴县政府)
三、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
(十)打造高端商务旅游品牌。延伸商务旅游内涵,推动商务旅游向观光休闲旅游转化。发挥我市石材、优质稻米、不锈钢等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高端商务旅游和会展旅游,打造高品质商务旅游产品。(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贸促会)
(十一)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编制实施云浮市红色旅游规划。深入挖掘蔡廷锴故居、邓发故居等红色旅游景区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旅游局)
(十二)大力发展健康养生旅游。整合禅文化、南江文化、石艺文化、农业观光、健康养生等领域资源,发展文化、养生、养心等产业,打造文化交流高地和健康产业、休闲养生目的地。重点加快推进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平台建设,抓好郁南兰寨南江文化创意基地、罗定海惠现代生态农业观光示范园等项目建设。挖掘岭南药膳养生文化内涵,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体系,重点培育一批以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体检和南药种植加工为主题的旅游企业,积极推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市。支持新兴县创建“国家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局)
(十三)大力发展研学旅行。加快市内研学旅行基地、研学产品和线路开发建设,构建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学校的研学交流,整合全市研学旅行资源,提升港澳台青少年研学基地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组织广东与港澳台地区双向游学累计达到1万人次。(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委台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
(十四)提升云浮旅游购物市场水平。加大对新兴凉果街、云浮国际石材博览中心都等购物街区的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在线旅游商品销售。扎实推进旅游商品创业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在设计包装、品牌塑造等方面打造云浮特色旅游商品体系。(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
四、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十五)引导乡村旅游特色化、智慧化发展。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省市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加强乡村旅游示范建设,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城乡互动共享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乡村旅游特色发展。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升乡村旅游管理、服务和营销水平。到2020年,全市建成50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配套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旅游扶贫工程,每年扶持15个农家乐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社工委、市财政局)
(十七)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鼓励通过文化创意设计提升旅游产品内涵和品质,重点支持云浮龙山塘村、郁南兰寨、腰古明清古村落等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吸引更多文化、艺术、科技领域知名人士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驻开展创作创业。到2018年,全市建成3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市旅游局、市委农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
(十八)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结合省局旅游扶贫规划,全市规划发展9个旅游重点扶贫村,加快推进相关旅游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智慧旅游示范村。(市扶贫办、市旅游局)
五、优化旅游投资消费环境
(十九)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旅游项目。建立健全旅游投资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
(二十)创新旅游投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产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二十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旅游服务知名品牌。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严惩欺客宰客、无证照经营等不法行为。探索建立“游客行为信用体系”,实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发挥媒体和旅游志愿者作用,引导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工负责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创新全域旅游监管模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整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港澳游”、“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局)
(二十二)优化休假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带薪休假的法律法规,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强化依法休假的理念,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探索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分段灵活安排休假,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完善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旅游局要加强工作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市级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和督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开展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注重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