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13〕35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体育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133号),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群众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遇,推动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将体育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结构逐步优化,布局日趋合理,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包括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体育彩票销售等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市场,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争取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0.5%;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逐步提高;体育彩票年度销量超1亿元。
到2020年,体育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培育形成政府保障群众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体育消费需求,以及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健身业。结合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养和提升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开发大众化的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努力满足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需求。鼓励建立各类群众性体育健身俱乐部,引导体育健身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积极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健身活动,支持组织开展节假日健身游、寒暑假青少年健身夏令营、国庆节健身大套餐等大型节假日市民健身活动,开发群众健身市场。
(二)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开发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申办省级和国家级高水平体育赛事中的引导作用,搭建重大赛事申办运作平台,对申办高水平赛事活动给予启动资金支持,积极引进省级和国家高水平体育赛事并长期落户我市。创建本地体育品牌赛事,力争在我市形成1-2项竞技和观赏水平高、群众反响好、影响力大的品牌赛事。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举办具有本地特色和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项目。
(三)大力发展体育休闲业。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及场馆资源,创建一批体育休闲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开发体育休闲运动度假线路及产品,大力发展运动体验游、运动休闲度假游。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生态体育休闲产业。依托全市绿道网,加快体育健身设施配套建设,构建集体育、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绿道体育休闲带,通过举办自行车、健步行、轮滑等主题活动打造绿道体育健身品牌。
(四)大力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加强我市投资创业环境的推介,鼓励和扶持国内外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落户我市,鼓励各县(市、区)规划建设体育文化产业园、现代体育用品展贸市场、体育主题展销中心,按相关规定予以土地、税收等方面政策优惠扶持。
(五)大力发展体育彩票业。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市、县公益金分配比例,优化体育彩票发行费支出结构,最大限度调动各级机构的积极性。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机制,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彩票。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加大体育彩票公益性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体育彩票文化内涵。加快体育彩票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现有体育彩票工作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
(六)大力发展体育中介服务业。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体育培训等为重点,以标准化为技术支撑,培育一批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运作规范的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体育中介的省内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体育中介服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抓住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相关政策,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共同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加大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力度。要切实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努力提升体育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体育产业相关扶持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和举办省内外知名体育赛事,扶持体育产业发展。鼓励社会专业团体或企业积极参与举办体育比赛,打造体育品牌赛事。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体育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扶持范围。对单位(企业)和个人从事与体育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体育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及体育产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指导。
(四)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产业用地保障。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对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适当予以补贴。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设施。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公共体育运动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体育产业用地,对实力和专业性较强的体育企业优先安排土地利用指标。实行体育产业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绿色通道。
(五)鼓励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对企事业单位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通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各类体育协会、基金会取得的捐赠、政府补助、会费等收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六)依法加强市场监督。加强体育市场监管,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建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质量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以及技术要求、服务规程,强化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依法管理各类体育经营活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体育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诚信评价机制。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战略举措,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体育营销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完善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加大体育职业人才培训的扶持经费投入,做好各类社会体育职业指导员的培训服务工作。培育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改革和完善健身服务人员等级制度,鼓励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和有体育训练经历人员从事体育产业。
体育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国家、省和市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体育产业政策,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体育工作新局面。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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