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建设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云浮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云浮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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