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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府办函〔2023〕96号)
  • 时间:2023-10-23 16:3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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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云浮市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39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府〔20233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202322号)和《2023年云浮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工作部署,为提升政务服务审批效能,加强办事环节预约、收件、发件、评价全链条效能监督,推动部门审批效能提速增效,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效能监督规则

(一)政务服务审批效能。通过云浮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对各地各部门的审批业务(承诺件)从受理时间到办结时间进行效能监督,超出承诺时限1天赋黄牌,超出承诺时限2天或以上赋红牌。涉及特别环节时限的,由各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会本地区相关业务部门协商设置。监督范围不包括自助终端或系统智能审批的非人工业务件。

(二)超时办结业务提醒。对超时办结业务,市一体化平台将通过系统信息和粤政易提醒两种方式通知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其中,涉及系统对接和省大数据中心回流等方式归集的,将发送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数字政府常态化监测迎评联系人;全流程使用一体化平台受理登记的,将发送至异常业务的承办环节人员、当前待办环节人员。整个业务超时办结后,将发送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数字政府常态化监测迎评联系人。

(三)申诉处理。各地各部门对赋牌处理结果存在异议,需在业务超时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佐证材料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OA)或在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向本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申诉(具体方式由本地自行决定),经核准属客观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按规定撤销;逾期不申诉的,视为无意见;超期申诉的,视作无效。

(四)通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优化提升事项审批时效时限,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会本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以季度为单位对审批效能进行通报,通过以评促建”,助力我市打赢营商环境翻身仗

二、全面推行云政通模式

(一)“云政通”的业务模式。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全面实施“云政通”业务模式,办事窗口通过市一体化平台推行统一预约、统一叫取号、统一办事回执、统一服务评价,落实办事环节预约、收件、发件、评价全链条效能监督。办件业务数据通过“云政通”在市一体化平台统一汇聚、管坚决杜绝不经市一体化平台的体外循环办件,或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由后方单位直接办件的情况

于“云政通”业务模式汇聚的一体化平台的办件数据,按照各级服务中心(站)、部门、窗口、个人的统计维度,实施效能监控,按季度通报指标落后的地区、部门。

(二)云政通的实施计划。202310月,完成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云政通”模式的试运行11月起,市县两级正式对外运行;根据县级运行情况,逐步扩展至镇街一级,形成全市统一使用“云政通”业务模式的新局面。

(三)“云政通”的应用实施

1“云政通”应用网络。“云政通”适用于互联网、政务外网以及专网三种环境,公安专网可以通过网闸等技术联调运行

2“云政通”应用要求各级服务中心(站)的办事窗口在办理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市一体化平台实行统一办事呼号、统一办事登记、办事评价等流程。

1)统一预约、叫取号。各办事窗口统一使用“云政通”对办事群众排队和呼叫受理,已有预约、叫取号系统的相关业务单位,一律按照实施计划变更。

2)统一办事登记。支持各窗口人员全流程使用一体化平台面向群众受理审批;涉及非对接业务系统的,将受理编号、办结时间等信息在一体化平台登记确认。

3)统一办事回执窗口人员通过市一体化平台选择符合的办事回执格式,统一打印给办事群众;涉及特殊情况的,各业务部门要与本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沟通确认。

4)统一服务评价市县两级服务中心的窗口使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配置的评价设备——实时办事“好差评”评价;镇村两级依托市一体化平台推行动态二维码评价方式。

三、优化规范政务服务

(一)免证办服务。为减少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助推提升审批效能,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行“免证办”服务方式。各业务部门要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事项涉及材料进行确认,使用市一体化平台的免证办工具,经群众出示身份证、粤省事码、粤商通码授权后,调用电子证照信息。

(二)容缺受理服务。各地各部门要逐步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方式,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容缺受理事项涉及材料确认,通过一体化平台开展容缺受理服务,与群众签订《容缺服务承诺书》,加快政府侧内部审批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进一步强化责任,破解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的难点。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加强本地区的审批效能监督,以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通报为抓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审批效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完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分级开通权限,加强业务培训,保障一体化平台稳定运行。市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积极推广使用,并指导县级对口部门落实。

(二)积极应用,强化数据汇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办件数据统一汇聚,全面推行“云政通”模式,提升窗口各环节服务效能。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使用“云政通”统一打印办事回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制定办事回执样式,有特殊要求的联系本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协商。市县镇三级办事大厅管理部门要强化办事预约推广,开通公众号统一办事入口。

(三)加强培训,强化效能提升。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做好政策解读,明确效能监督规则并逐步完善。要紧紧围绕便企利民、规范审批的目标,客观分析黄红牌产生原因,对存在超时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反馈,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改进工作,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规则说明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0



附件

政务服务审批效能监督规则说明

受理时间

受理业务的时间:

1工作日17点前受理的业务,当天即为受理业务的时间;

2工作日17点后(含)受理的业务,受理时间=业务的实际受理时间+1个工作日;

3非工作日受理的业务,受理时间=业务的实际受理时间+1个工作日。

即使经办人员不接收待办件,系统仍会进行计时。

办结时间

在市一体化平台受理的业务,按一体化平台办结的时间;其他按照业务系统的办结时间计算。

涉及国家、垂直系统或非对接系统,须在一体化平台同步确认办结。

业务耗时

业务耗时(日)=办结时间-受理时间。

期间的非工作日(如周末、节假日)不计算

监督范围

对依申请7+公共服务,一共8类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办理过程数据进行监测。

线上或自助终端办理的即办件,不纳入监督范围。

监督时限

该事项业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承诺时限,与业务耗时的比对值:

业务耗时(承诺时限+特别环节时限)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特别环节时限由业务部门向本地政数局报备。

赋牌规则

根据业务耗时与承诺时限比对进行赋牌:

1黄牌:业务耗时-承诺时限≤1(日);

2红牌:业务耗时-承诺时限>1(日)。

经报备承诺时限、特别环节时限后的业务监督:

1黄牌:业务耗时(办结时间+特别环节时限)——承诺时限≤1(日);

2红牌:业务耗时(办结时间+特别环节时限)——承诺时限>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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