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3〕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团市委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青年人才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和先锋队作用,大力培育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建设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以下简称“青创体”),助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鼓励有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创建为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在此基础上,在产业发展、人才资源、资金奖补等方面大力争取部门政策配套支持,重点扶持一批专业优势明显、综合功能完善、示范带动较强的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其中,2023年在新兴县范围选取合适对象指导创建1个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至少1个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
二、实施步骤
(一)初步遴选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1.农村青年创业基地运营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1),自愿申请创建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
2.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通过现场考察、集体研究等环节,确定最终示范点名单。
(二)深化建设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6月)。
围绕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管理制度、项目孵化等方面对示范点建设予以工作指导,合力把示范点创建为一个有标准化创业环境、一站式服务体系、创新型技术应用、系统性孵化成果的青年创业综合体。
(三)推广实施阶段(2024年6月—2025年12月)。
通过总结示范点建设的经验模式,在全市各县(市、区)推广建设青年创业综合体。通过发挥这些青年创业综合体的集聚效应,为乡村振兴提供青年人才支撑,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
三、示范创建的重点内容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将紧密对接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等高校资源,通过产业对接落地,以项目化、载体化的形式推进建设,实现以产业发展带动创业就业,努力打造特具“云浮特色”的青年“双创”综合体。
(一)食品研发和加工。围绕本土农产品进行研发及加工,打造果汁饮品、果脯、药膳食品、调味酱料、预制菜等特色产品及手信礼品,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二)产品包装与设计。围绕无核黄皮、稻米、荔枝、南药、番薯等产品,结合云浮本土元素,打造特色本土品牌外观包装,让“云浮+”在包装上成为云浮产品的明信片。(中山大学、广州美术学院)
(三)新媒体宣传。结合RCEP发展机遇,深挖云浮乡土故事项目,结合云浮食品、药材、人文、风景等资源,将“云浮+”的名产品通过抖音、快手、小红书、公众号等新媒体,更好地向世界传播云浮元素,讲好云浮故事。(广东财经大学)
(四)南药资源开发。聚焦优良种质的研发,做强中药材种业“芯片”,大力引进若干生物医药资源开发项目,形成了一套南药规范化种植体系,以“高校+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服务措施,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广泛参与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广东药科大学、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五)文创旅游开发。联动高校发挥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旅游规划与开发方面优势,加强镇域旅游产业发展研究创新,参与乡村旅游规划设计、宣传推介、产品开发,平台建设等环节,发挥专业优势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打造云浮精品旅游路线,活跃云浮文创市场,鼓励大学生结合“云浮元素”衍生“云浮文创产品”。(中山大学、广州美术学院、中国区域协调发展与乡村建设研究院)
四、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在示范点创建青创体的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在完成青创体创建后,要大力争取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支持。具体职责如下:
(一)团市委。加强与省内高校资源对接,协调联系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省内高校与我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签订合作协议,定期组织高校专家、学生队伍到示范点开展课题研究、专业实习等相关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鼓励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申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将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的负责人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在农产品宣传推介、农产品质量监管与认证、政策性奖补资金申报、农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引导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吸引有需求的农村创业创新青年入驻园区(基地),为返乡入乡在乡农村青年提供优质的创业创新服务。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申报认定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关于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96号)和《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26号)规定,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规定可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市科技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鼓励青年参与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载体建设,帮助青年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参加旅博会、投融资对接会等,举办民宿招商推介活动,加大乡村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创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加强乡村文旅资源开发利用,扶持发展休闲旅游和生态旅游,向上级争取文旅产业包括乡村旅游产业资金的支持,做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特色村、示范点的申报推荐工作,推动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
(六)市教育局。根据青年创业综合体的目录名册,遴选命名一批“云浮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全市各地中小学生就近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七)市国资委。积极发挥国资国企所能,创新思路理念,加强协同合作,不断探索国资国企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建设的新路径新举措,鼓励国有企业以多种形式在产业、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八)市商务局。指导我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开展电商、跨境电商创业培训,提升本地电商人才技能,为云浮优品“走出去”提供人才支撑。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创建行动,推动完善县域商贸流通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会同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等部门重点支持相关基地建设,夯实我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载体基础。支持创业基地持续不定期举办荔枝、无核黄皮、绉纱鱼腐等各类特色农产品的电商直播和线上促销活动,推动云浮直播电商发展,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模式加快融合。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创业基地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精准对接基地服务需求,强化对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加强对基地商贸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支持。支持创业基地设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对创业基地提供商标注册辅导、商标规范使用提示、商标维权援助、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服务。支持创业基地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并依据《云浮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资助申请按办法进行资助。
(十)市金融工作局。引导辖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青年创业项目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发挥有关政府金融基金平台作用,帮助企业团队解决融资问题。
(十一)属地政府。积极探索具体可行的青年创新创业扶持新措施,融合本地产业体系,优化本地产业布局,加强本地相关产业生态链建设,提升本地产业发展水平,加大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等的引进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服务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共同推动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相关部门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安排、延伸绩效管理等措施,加强向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支持力度,引导行业科研专项、就业、双创、大数据等方面的资金要求和支持政策向示范点延伸,切实提高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的带动能力和效率。
(三)加强绩效管理。全程跟踪检查示范点建设的各项工作,对组织领导、创新链、管理链各环节进行全面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推进示范点建设和服务成效与党的青年工作考评工作挂钩,切实保证示范点发挥其应有功能,并取得切实成效。
附件:1.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申请表
2.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建设评分准则
附件1
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示范点申请表
申请 单位 | 单位名称 | (盖章) |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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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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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占地面积(亩) |
| 其中:创业场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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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平方米) |
| 会议室(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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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平方米) |
| 器具室(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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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平方米) |
| 其他(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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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人) |
| 其中:青年创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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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1 | 面积(亩) | 主导产业2 | 面积(亩) | 主导产业3 |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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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案另附 |
奖励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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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意见 | 盖章: 年月 日 |
附件2
云浮市乡村振兴青年创业综合体建设评分准则
序号 | 项目及 权重 | 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专家 评分 |
1 | 创业 场地 20分 | 经工商登记有营业执照,领用发票,创业场地面积不少于300亩,有实行财务核算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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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场运行理念、运行模式以及农场成果、活动照片等内容集中上墙展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农场入口、办公区、展示区、种植区等区域有体现青年创业元素的宣传标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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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套一定比例的仓储设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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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 用房 23分 | 办公用房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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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住宿用房面积达200平方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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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套建设食堂、文化等生活用房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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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培训教室面积80平方米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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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 体系 30分 | 有完善的园区管理和服务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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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青创园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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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创业服务团队,统一提供培训、帮扶等服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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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孵化 成果 27分 | 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2项以上或引进孵化项目3个以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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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培育青年创客、农业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辐射带动周边相关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周边农户增收、带动农村青年就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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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有成果转化基地面积50亩以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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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获得行业内的认证及奖励情况,包括绿色食品认证、青年创业示范点、示范性基地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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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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