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浮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云浮为目标,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美丽云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坚定。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容,引领带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学透,使之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力量源泉。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开展“一把手访谈”“镇能量”“二十大代表在基层”等专题报道,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粤学习”“云浮通”等平台,突出宣传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先进典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不断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逐一清单化、工程化、项目化、具体化,全力以赴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全力以赴补齐民生短板,突出抓好民主法治建设,全力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云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云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法治政府建设顶层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深学笃行。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聚焦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能力,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一把手”讲法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常设议题,由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作为主讲人,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一把手”专题辅导,全年已完成学法任务3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委党校主体班次重要学习内容,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书香大西关读书讲坛”法治专题报告会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共召开专题学习会500多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不断引向深入。二是注重系统部署。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制定出台云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推动法治云浮、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高起点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布局,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课题,3个项目成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指示,多次专题研究政府立法、“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执法等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一体贯通,我市连续3年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率达100%。以开展法治云浮建设考评、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等方式,保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
(三)坚持以推动良法促善治为基础,高质量发展的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文明行为促进、革命遗址保护、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全面加强“小切口、小快灵”行政立法。《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农贸市场管理等政府规章立法工作。二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群众意见征集面持续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学者等智力支持和咨询参谋作用有效发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组织专题行政立法论证座谈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汇集整理立法意见建议1000多条,努力形成立法共识。三是强化审查监督管理。修订出台《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梳理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22年全市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意见450件(次),提供法律意见2000多条,经审查出台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3件,文件报备准确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全面加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系统梳理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04件,推动5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目标,政府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云浮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程序、要求、执行和监督等规范要求。落实公众参与程序,积极拓宽行政决策民意汇集渠道,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依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汇聚省内外高等院校各方研究力量,成立云浮市新型智库。二是坚持集体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规定,不断强化程序刚性约束,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市委出台《中共云浮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将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等列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常设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必审、依法合规。坚持把依法决策情况列为考评督察重要内容,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考评项目在历年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均获得满分。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持续压紧压实部门请示前法律论证责任,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合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市、县两级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事务3083件,涉及标的额1473.79亿元。
(五)坚持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机构编制部门支持和保障镇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将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301个县级派驻机构下划属地管理,累计调整县级行政职权(行政执法职权除外)611项。加强镇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共下划1956个编制充实镇(街道)工作力量,占镇(街道)改革前镇街编制总数的44.46%。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燃气热水器安全整治“敲门行动”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5.16%、35.21%、19.26%。三是坚决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出台《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压实42家职能部门参与执行联动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出台《关于加强查人扣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细则》,推动破解“查人难”“扣车难”问题。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4244件,执行到位金额27.49亿元,严格精准实施信用惩戒,发布失信名单5054人次,限制高消费7556人次。四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99万宗。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平台率先与地方“微网格”治理综合平台对接融合,平台累计办理案件4258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68场,审核换发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件5997个。
(六)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驱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升级。一是优化政务公共服务。积极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全市实有市场主体同比增长8.36%。依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提升至96.73%,“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提升至99.87%,1681项事项实现“免证办”。推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增设“涉企专席”,为企业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县两级237项政务服务“视频办”服务,成功办理全省首笔业务。深入推进跨域通办,实现跨域通办事项500项。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码上监督马上办”工作,受理问题线索44条,处置涉嫌损害营商环境的检举控告线索12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6项。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群众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办结,满意率100%。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审查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23份。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100%全覆盖。三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340项,印发第一批涉企检查事项清单59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在全省率先推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第一批共4类17项细化检查事项清单。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知识产权保险实现零的突破,全年查处知识产权案件82宗。开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排查工作,全市自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784条线索,已清偿740条拖欠线索,涉及金额2.39亿元。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全市退税减税缓税27.1亿元。
(七)坚持以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为保障,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对口机构汇报沟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市两会期间,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3件、政协提案189件。围绕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推动绿色发展、城市功能、营商环境、教育质量、医疗保障、就业保障、养老服务等重点工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相关情况,并抓好审查意见研究办理,按期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二是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司法、审计监督作用。推动重塑云浮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27件,处置问题线索2079件。制定《云浮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坚持庭前必提醒、庭后必反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78件,出庭率为62.9%。全市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35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12件,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02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48篇,提出审计建议424条。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聚焦疫情防控、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4万条,网站访问量达1048万次,有效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2条,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0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处理办结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业务咨询留言865条,业务投诉留言279条。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年度考评,将考评成绩纳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全市在运行的8个政府网站、103个政务新媒体号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和广东省集约化平台监管。
(八)坚持以依法防范处置风险为责任,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成果进一步显现。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成功打赢罗定“0131”“1006”新兴“1102”云城“1116”郁南“1125”等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取得了将病毒控制在一条自然村、一条传播链、一个潜伏周期“三个一”的重大战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罗定禁毒重点整治地区顺利摘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两卡诈骗打击率、百名民警抓获数均全省排名第一。妥善应对2022年我市遭遇的极端天气灾害袭击,因灾致人伤亡事故“零发”。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构建多部门联动大调解网,微信调解新模式获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肯定和推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6729宗,调解成功率连续6年达98%以上。突出抓好重复信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常态化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省信访工作考核连续3年获评优秀等次。全面完成市级行政复议机构改革,举办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班,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2宗。三是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印发市“八五”普法规划,成立市、县两级“八五”普法讲师团。举办云浮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报告会2次,全市共举办宪法、民法典、依法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500多场次,全市新增3个国家级、11个省级、1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1034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8.6万人次。全面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提前完成市十件民生实事法律援助项目目标,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排名全省第一,全省案件优良的10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我市占2个。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连续8年实现全覆盖,全年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6万件。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个别县(市、区)和部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力度与省内先进地区还存在差距;法治专业人才不足,基层法治力量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3年,云浮市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实践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云浮路径”,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全方位多形式宣传,使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立足云浮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重点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压实部门请示前法律论证责任,持续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年度依法行政绩效管理考核机制,推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等场景式教育。
(三)进一步强化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乡功能、加强生态保护、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公共管理服务中的难点痛点、基层治理重点环节,加快行政立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精准保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宪法实施、监督,推动开展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云浮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探索实现招商引资项目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用好用活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全面落实惠企纾困各项措施,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进一步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加强指导监督工作,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率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法培训制度,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依法治市培训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推进法治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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