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委员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2〕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府办〔2011〕43号)和《关于推荐云浮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云房金管函〔2022〕1号)等规定,为健全决策机构,加强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云浮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代表(9人)
谢月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秘书长
李 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政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爱铭 市司法局副局长
伍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严浩宗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叶建清 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熊道恒 云浮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卢 珊 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
二、工会及职工代表(8人)
廖 云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
谭志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锦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荣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张育川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严丽星 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
麦敏健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方 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三、缴存单位代表(8人)
冯桂聪 云城区副区长
陈伟权 云安区副区长
肖承宾 罗定市委常委、副市长
曾广伟 新兴县委常委、副县长
石志强 郁南县副县长
杨华周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党政办主任
张红年 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总监、人力资源部部长
林俊航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安健环总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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