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府办函〔2022〕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频道)与政务新媒体2022年第二季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9个政府网站和36个网站频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网站(频道)基本能够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公开相关工作。4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8条,均已按期办理,办理率100%。
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正常运行的10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均没有发现涉及安全、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的指标问题,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本季度各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营情况较好。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府网站运行监管力度仍需加强。各政府网站(频道)发布的信息尽管未发现严重的表述错误,但仍然存在错别字和表述不够准确情况,信息发布的形式过于单一,对网站(频道)的监管缺乏主动,过于依赖第三方监测。
(二)对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仍需规范。本季度对我市政务新媒体的监测过程中,发现在多次提醒的情况下,仍出现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如“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订阅号。个别政务新媒体在账号迁移或名称变更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修改账号名称信息。监测还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曾出现过不良链接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按照“建、管、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社会、民生热点,切实发挥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助力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做好政府网站运行管理。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在信息发布时,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发布制度,对于发布的信息,要主动复盘、回头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切实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涉及一些官员敏感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删除。下来,继续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
(三)加强监测,规范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监管。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通过人工和第三方软件技术等手段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和监测,定期组织检查,精准掌握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情况,对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注销,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监管。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针对本次通报的情况,要高度重视,立即对各自主管的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尽快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2.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附件2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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