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云浮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粤厅字〔2021〕94号文的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2〕24号),并结合《云浮市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云浮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为目标,坚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不动摇、坚持省市一盘棋思路不动摇、坚持云浮特色发展不动摇,重点聚焦云浮市数字政府改革全面发展,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翻身仗”和“数字政府”节点仗,特制定本方案。
一、彰显数字政府服务新成效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
(一)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大力推广全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工作,实现市级事项覆盖率90%以上,并延伸到各县(市、区),汇集各地各部门审批环节数据,推动对政务服务情况有效监督。同时全面推广全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跨区域通办、免证办、指尖审批、统一窗口预约等功能,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20项高频事项秒批秒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卫健、教育、市场监管、人社、公安、税务、公积金等不少于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能够“跨省办理、省内通办”以及全市通办,其中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让企业办理少跑腿即可办成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推进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管理。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大厅系列标准规范,推动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并开展“一窗”分类受理改革;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出政务大厅的备案机制,完善各窗口人员日常管理机制;设立“办不成事”专职窗口,完善企业咨询投诉闭环管理;完善24小时自助终端和自助取件柜设备,推动企业、群众办理服务事项的办事结果单程免费邮寄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企业开办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市级和各县(市、区)梳理公布25个主题服务。试行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事机制,实行“一表申报、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实现更深层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一次办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优化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提升企业群众评价服务体验;加强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差评的督促整改。全市推广云浮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政务服务“一网统管”,逐步实现线下大厅监督可视化及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打造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提高“粤省事”应用普及性。丰富移动端集成套餐式服务、“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各级特色事项进驻粤省事,不断提升服务体验感,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使用便利度。在不同的业务场景中,探索“城市码”“粤省事码”办理业务,通过码的统一归集,打造“1+N”的模式,打造“一码通办”的使用体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提高“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粤商码免证办、业务授权、消息推送、云勘察等粤商通平台基础能力,开展部分行业专题服务提升行动,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赋能和支撑。持续推动本地高价值服务事项接入,保持云浮市场主体全覆盖目标,平台月活跃率在全省中游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推进“粤省心”平台应用。结合“粤省心”发展规划以及云浮实际情况,将政务服务咨询从“12345热线”向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小程序等移动终端和网络渠道延伸;健全全市政务服务咨询信息知识库,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推行智能在线咨询服务;设立企业服务专席,为企业提供7×24小时涉企政务咨询,协调解决企业开办至注销全生命周期运行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全面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继续在全市行政村和镇(街)投放“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全市行政村和镇(街)100%覆盖。新增上线村级高频服务事项上线自助机服务群众,累计业务办理量超过10万笔。试点推广自助机开展“跨省通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推广“粤政易”共性办公应用。根据《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管理细则(试行)》,规范平台账号和规则管理,逐步完善“粤政易”平台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本地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共性办公应用接入“粤政易”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推动“全链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商事登记中实现全程电子化的运用,优化部门间数据联动共享,推动企业开办全环节、全链条智能审批,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深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对关联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实行“自由组合、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动省有关系统数据向地市回流,持续加大“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改革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平台建设,梳理市、县(市、区)两级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加强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上报和共享。按照企业+政府模式,形成并逐步加强工程建设专题服务应用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4.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政务服务一体机等渠道挂载云浮“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办理体验。(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5.推进“信用云浮”体系建设。依托“信用广东”平台,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强化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对监管企业实现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数据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6.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化水平。制定并持续完善涉税费事项“零跑动”清单,通过拓展技术应用、精简资料报送、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推动税务大数据应用,建设税收数据服务平台和数据管控平台,促进税收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牵头)
7.推动企业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建设,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便利企业更高效、更低成本融资。运用大数据开展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市内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市金融工作局牵头)
8.提升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加快完成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解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堵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全业务板块全过程“零跑动”办理。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建设“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降低疫情下人员聚集风险,减轻企业交易成本,促进交易结果公平公正。推进交易服务事项“指尖办”,实现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区块链电子保函等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优化市场交易主体办事体验,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1.创新“智慧教育”供给。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过程业务应用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本地应用推广,与经济先行区域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加强教育大数据分析,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和教育治理水平提升。(市教育局牵头)
2.完善“数字医疗”应用。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持续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3.优化“数字人社”服务。开展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民生大卡“一卡通”综合服务云浮试点,实现社保缴费、诊疗结算、民生缴费等跨部门应用,为全市参保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4.加强“数字民政”建设。围绕“救助、养老、儿童保障、慈善、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汇聚全市涉及民政领域的数据资源,拓展“居家养老”等本地化应用开发与集成,提升云浮民政业务整体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进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
5.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依托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40%以上。(市医保局牵头)
6.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应用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集约系统,强化数据对退役军人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精细服务的支撑。推动退役军人档案电子化管理,提升退役军人数据治理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
二、开创市域治理工作新局面
构建云浮市“一网统管”体系,强化各级政府治理协同,持续深化各部门专题和行业应用建设,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五)深入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
1.搭建“粤治慧”基础平台。按照省“一网统管”“1+3+5+N”基本技术架构,搭建市级和各县(市、区)“粤治慧”平台,为全市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组件化、模块化的开发环境。对接“粤系列”和省通用平台,深化专题场景应用建设,实现市域整体状态及时感知、全局分析和智能预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全面推进智能化城市管理。加快智慧城市综合建设,促进“一网统管”省、市、县(市、区)三级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推动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CIM基础平台,优化城市运行展示中心专题模块,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推进平安云浮信息化建设。以“云浮智慧治理云图”及“微网格”治理综合平台为重要抓手,推动省市平台对接,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精细管理、智能指挥、立体防控与智慧应用。(市委政法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拓展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公安专题开发,加强资源共享、应用整合、业务协同,以省推行“粤居码”为契机,开展全市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应用。(市公安局牵头)
5.强化智慧应急预警处置能力。推动数字化应急管理和智慧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完善我市应急管理指挥调度平台,加快推进平台接入业务数据,实现应急处置和消防实战指挥“一张网”,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融合指挥体系。(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6.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优化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市司法局牵头)
7.提升数字乡村治理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完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构建美丽乡村数据动态化、场景可视化、应用智能化的数字乡村管理模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1.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建设,加强业务场景数据深度应用,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深化科技政务数据治理,提升科技管理支撑服务能力。(市科技局牵头)
2.构建工信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加强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依托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推动产业集群“链长制”深入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水平。依托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推进财政业务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智能化、运维运行自动化,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跟踪监控和预警。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逐步上线“粤财扶助”平台,加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市财政局牵头)
4.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数字审计机关”建设,推动“金审三期”试运行工作,加大审计数据资源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市审计局牵头)
(七)提高市场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1.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应用或建设市场监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智慧决策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专区,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初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汇集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掌控市场监管业务实况与市场运行监管风险,助力精准监管、靶向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强智慧药品监管。应用或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大监管业务平台,打造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等业务应用和数据资源体系,提升药品监管智能化水平,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深化“互联网+监管”。落实“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推送工作,推动建立市、县(市、区)、镇(街)三级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减少监管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数据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八)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水平。
1.构建人社管理大数据体系。升级改造“云浮好易工”就业服务平台,打造公共就业服务新引擎。推广应用“云技课堂”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提升跨部门人才协同管理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依托省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信息系统,提高个人采样、样本送检、检测结果数据上报效率,实现新冠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积极申请和归集疫情防控数据,与现有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开发疫情防控专题应用场景。加强粤康码系统技术支撑,全力保障粤康码判定和转码稳定运行。(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提升住房管理数字化水平。结合省“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应用,整合房屋网签备案及住房公积金信息,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监测体系建设。打造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行业发展综合、市场主体闭合、项目周期全过程监管。推进“数字建造”项目建设,提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4.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治理。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数字平台建设,优化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综合运输业务协同。围绕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智慧航道”“数字农村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动态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5.推进文化旅游智慧化监管。加快推进智慧文旅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视频监控联网和文旅应用专题数据库,辅助行业监测与应急指挥,提高旅游产品的综合管理和运营能力,探索文旅行业多源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九)构建科学精细的生态治理。
1.强化智慧自然资源管理能力。深化全省“一网一图一平台N应用”信息化支撑的云浮本地应用,探索形成云浮本地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构建本地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提供跨行业跨部门空间地理数据共享服务,全面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规划实施监督、规划优化调整等信息化水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2.提升生态监管和处理能力。打造云浮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逐步推动监测数据“上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服务的本地化应用。以省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管理平台为依托,深化平台的本地化应用,形成对污染感知、预测预警、污染溯源、应急处置和评价考核等全闭环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工程。建设云浮本地“互联网+河长制”应用平台,推动水库、水电站、堤防和重点区域的定点视频监控等感知网建设,形成水利综合门户、水利智能应用和智慧水利支撑体系,实现水利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和数据治理,推动水利行业安全及绿色发展的全面监管。(市水务局牵头)
三、探索和提升数据要素价值
以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和运营体系,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行动,力争在年内取得新突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十)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按全省统一规范,建立健全本地政务数据共享配套标准和制度规范,完善我市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体系,编制本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探索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职责范围,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行动。
按照《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构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全市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编制并动态管理本行业公共数据资源。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质量保障机制,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牵头)
(十二)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
依据省数据治理专项规划部署,强化数据要素规范化、标准化采集,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公共数据全市汇聚。结合我市实际,推动经济运行、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交通、水务、教育、卫生医疗、社会治理、税务、水电气等重点应用场景开发,促进我市持续深化数据治理工作。(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
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底座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支撑平台,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十三)提供稳定可靠的政务云。
遵循省政务云“1+N+M”总体架构,强化现有政务云的精细化管理能力,不断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推动全市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为数字政府发展提供“按需分配,弹性伸缩”的可靠基础支撑。持续推动全市政务应用迁移上云,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数据融合,从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提升资源使用率和利用效率。完善规范可靠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四)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云浮节点功能,加强数据中台的基准数据、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服务能力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数据采集、管理、使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支撑。以盘活政务数据资源为切入点,加强大数据中心数据分析服务能力模块建设,不断提升数据质量,至少构建3个专题数据资源池,持续开展全市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实现市县两级数据跨域高效流转,支撑全市范围内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高效、便捷、安全共享。(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五)构建高速泛在的政务网络。
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带宽,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与非涉密业务专网的互联互通。推动市、县(市、区)政务外网多业务平面建设,实现与省级网络业务平面的无缝对接,满足不同单位不同业务个性化的网络服务需求,构建“一网多平面”高速、移动、泛在、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架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六)优化公共应用支撑能力。
规范市级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工作,提供便利化申请流程和对接技术支撑。强化电子证照和印章系统支撑能力,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扩大电子证照和印章应用范围,拓宽公共应用展政务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七)完善可信可控的安全体系。
遵循国家有关信息网络、系统等级保护要求,推进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强化网络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完善“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深化信创应用推广
(十八)全面完成信创工程。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工程调度和督导,加快推进信创工程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任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九)提升电子政务安全可控水平。
建立信创应用推进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创应用。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环节审核把关,新建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钱全部采用信创技术和产品,实现信创应用和电子政务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促进、同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推进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试点)建设。
加快终端、服务器等部署接入进度,扩展体系应用覆盖面。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下,加大力度做好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促进与省级体系对接,打造省市两级体系示范模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建设云浮信创应用2.0。
打造云浮信创应用2.0版,加快推进我市信创云建设,构建自主创新安全稳定的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同时以本市自建系统为切入口,逐步实现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创应用适配改造。(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驾护航。
(二十二)优化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
强化“全市一盘棋”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整体谋划、强化部门协同和跨层级跨区域联动,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管理水平。建立全市数字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和协同机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数字政府建设业务协同、需求统筹、信息共享及沟通协调等方面问题。积极衔接省总体要求统一规划,积极拓展本地特色应用,提升行业应用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与非公共资源交易融合发展。强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建设与管理,健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二十四)强化政务信息化行业及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评等第三方服务体系,统筹做好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建设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围绕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实施、验收、监督、运维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比对信息化项目辅助决策,助力云浮市政务信息化产业发展。搭建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应用国产化适配测试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五)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
结合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建立分层次、分系统、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数字化能力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结合省相关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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