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2021〕6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招商
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云浮市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凝聚全市招商引资合力,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打造云浮服务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夯实云浮“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基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主动对接服务“双区”和横琴、前海等重大平台建设,坚持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加快对接融入“三区”提质发展,突出全域东融、区域协同,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招商资源,拓展招商领域,全力发展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发展壮大“十大园区经济”,聚力发展融湾“六地”,把“招大引强”与“补链强链”、“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招商引实”与“招商引财”、“差异竞争”与“全市协同”、“面向世界”与“承接三区”统合起来,严格按照能耗双控及碳排放控制要求,大力引进一批“两低一高”(低能耗、低排放、高产出)的优质企业和绿色低碳项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改善我市投资营商环境,凝心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云浮新贡献、实现云浮大跨越。
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目标具体如下:一是全市三年招商引资投资总额目标为1430亿元以上。其中,2021年超450亿元,2022年超480亿元,2023年超500亿元,投资超50亿元的大项目每年1个以上(各地政府<管委会>招商引资目标以当年实际下发为准)。二是全市三年新引进龙头企业(“三类500强”企业、国企、上市公司、行业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研发机构)每年争取1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招商。
1.围绕招大引强招商。紧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三大经济圈发展动向,瞄准“三类500强”企业、大型国企、央企、知名外企、行业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和研发机构,聚力打造总部经济和平台经济,做到引进一个企业、壮大一个产业、形成一个集群。
2.围绕补链强链招商。按照招龙头、引链条、聚集群的思路,探索实施“链长制”,一手引进链主企业,一手导入上下游企业。围绕我市石材、不锈钢制品、水泥、硫化工和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建立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控链招商协调机制,鼓励链主企业荐引上中下游合作企业。支持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构建核心技术全产业生态。
3.围绕平台载体招商。围绕“新平台、新业态”的定位,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结合我市的优势产业,开展靶向招商,招引配套产业链的大市场和大资本,打造石材、南药、钢铁、金属、农产品、花卉等供应链交易平台。
4.围绕差异互补招商。云城区重点围绕金属智造、健康医药、热电联产、现代物流、石材等产业开展招商;云安区重点围绕新型建材、绿色日化、现代农业、康养旅游、硫化工等产业开展招商;罗定市重点围绕高新电子、生物制药、南药深加工、特色农业等产业开展招商;新兴县重点围绕五金不锈钢配套、机械制造、现代农业、文旅等产业开展招商;郁南县重点围绕食品饮料加工、新型建材、新能源、绿色新材料、冷链物流等产业开展招商;云浮新区重点围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汽配、港口物流、文旅等产业开展招商;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全力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区,深耕氢能产业发展,同时以金属智造、现代物流、清洁能源为战略产业支撑,全面深化佛山、云浮产业共建。
(二)拓展招商方式。
1.推进驻点招商。完善云浮市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和佛山招商联络处建设。对靶京津冀经济圈,重点针对世界500强、央企、新基建、大型科研创新机构、清洁能源等核心领域开展招商;对靶长三角经济圈,重点针对供应链平台、先进制造、高端服务业、生物医药、航空、集成电路等领域开展招商;对靶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针对高新技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金属智造、食品加工生产、物流等领域开展招商。
2.推进顾问招商。充分调动全市有识之士参与我市招商的积极性,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广泛收集和提供国内投资信息;切实加强与全国各地云浮商协会的联系,放大乡情联谊会等平台效应,积极动员、挖掘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定位的项目回归。同时,推进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带动一批上下游企业到云浮投资发展。
3.推进行业招商。加强与行业协会、地区商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基金、保险公司、高校等专业机构的合作,依托专业机构在客户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将资源、政策和渠道等有机结合,拓宽招商引资工作渠道。同时,用好我市统战、外事、侨联、工商联、贸促会、企业家联合会、青联会等单位对外合作交流的资源,充分发挥我市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体、国资、金融、投资促进、中医药、驻广州办事处等单位的招商联络职能,通过常驻和挂驻招商相结合的形式,助力招商引资工作。
4.推进联合招商。紧扣“十大园区经济”目标定位,以佛山对口帮扶云浮为契机,加快引进更多更好的大项目,推动织好佛山全域招商网络。
(三)夯实招商基础。
1.策划包装招商项目。按照国家以及我省产业政策导向,围绕我市产业专项规划,依托自身资源和优势,采用文字、图像、动态视频等设计和包装各类项目,激发国内外客商对云浮的投资兴趣。
2.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不断升级改造招商大数据平台和招商产业地图系统等信息化平台,优化全市招商项目台账;将可用地块、闲置地块等数据纳入招商引资数据库,实现项目落户要求与项目承载区域资源数据库的精准匹配,实现招商信息共享,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率。
3.加强云浮形象宣传。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沙盘、实时卫星图和无人机拍摄,让客商随时可观看云浮全景和实况;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云端线上方式,组织开展线上推介、洽谈、签约,通过举办招商推介会、经贸交流会等招商活动,提高云浮知名度。
4.提升招商服务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招商干部专业培训会,使各级招商干部都能掌握信息捕捉、项目招揽、对接洽谈、招商接待、预审评估、规划选址、协议拟定、登记立项、项目筹建和暖企服务等全流程业务,锻造一支业务过硬招商队伍。同时,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全面实施云浮市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改革创新措施,加快建设云浮“惠企政策直通车”,畅通优惠政策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
5.强化招商人员配备。一是设立驻点招商工作组,共配备人员21名。北京(上海)常驻招商工作组共4人,由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派员组成,统筹北京、上海等地招商工作;广州常驻招商工作组共4人,由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安排常驻工作,统筹广州、肇庆等地招商工作;深圳常驻招商工作组共9人,由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云浮新区派员组成,统筹深圳、香港、澳门、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招商工作;佛山常驻招商工作组共4人,由佛山对口帮扶云浮指挥部和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派员组成,统筹佛山全域招商工作;以上4个常驻招商工作组负责日常招商工作。各县(市、区)安排1名联络员挂驻联系北京(上海)、广州和佛山3个常驻招商工作组;市投资促进局挂驻联系广州、佛山常驻招商工作组;同时,由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16个市直部门安排联络员,挂驻联系4个常驻招商工作组,承担项目荐引和信息联络职责,不抽调派驻。各地政府(管委会)参照市的做法,自行成立驻外招商工作组;各镇(街)积极派出力量参与市、县(市、区)驻外招商工作组。二是组建市级项目服务工作组。服务工作组由市投资促进局派员和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中心视实际情况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聘用工作人员组成,提供企业投诉受理、政策咨询、项目代办等窗口服务,并协调解决项目在报批、建设、投产、营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呈报给市投促委。三是以上常驻招商抽调人员全脱产工作。常驻招商抽调人员派驻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名单统一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并由市投促委办公室统一安排(详见附件2);对常驻招商抽调人员在招商服务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并有突出实绩的将优先评优评先,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工作组织保障。
设立云浮市投资促进委员会(简称“市投促委”),作为统筹和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工作机构,全力服务项目的引进和落地。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招商第一责任人、第一推进人,重大招商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客商亲自接洽、重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
(二)加强工作机制保障。
1.完善产业督导制度。加强日常督导督查,及时建立问题督导台账,对绩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无故拖延、损害投资环境的进行追究问责;各地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对存在故意拖延工期、圈地囤地、竣工后不生产以及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项目启动退出程序,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2.完善市直单位招商考评机制。以结果为导向,量化市直单位招商项目荐引绩效指标,评价细则由市投促委办公室另行制定。
(三)加强工作经费保障。
北京(上海)、深圳常驻招商工作组工作经费、市级项目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保障,根据年度申请及财力状况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详见附件3)。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佛山对口帮扶云浮指挥部、各地政府(管委会)驻点招商派驻人员所有费用和项目服务工作经费自行解决。各地政府(管委会)原则上参照本方案,出台本地方案,并报市投促委办公室备案。
附件:1.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
2.抽调(联络)人员安排情况表
3.工作经费安排明细表(年度)
附件1
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2
抽调(联络)人员安排情况表
注:1.各县(市、区)安排1名业务骨干常驻深圳组、1名联系人挂驻北京(上海)组、广州组和佛山组,原则上要求科员以上。
2.挂驻人员负责信息联络工作,不抽调派驻。
附件3
工作经费安排明细表(年度)
单位:万元
注: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北京往返交通费按每月乘机往返云浮一次计算,深圳往返交通费按每月坐高铁往返云浮两次计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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