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1〕121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保障
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浮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电力供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电力供应协同合作,加强全市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研判,部署保障电力供应,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电力供应保障措施;统筹推动全市电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电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能源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云浮海关、云浮供电局、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粤泷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和云浮供电局,由双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共同组成,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云浮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要积极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互通工作信息,共同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召集人同意。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云浮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泽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廖政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洁洲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云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袁伙月 市财政局局长
梁绍雄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伟光 市国资委主任
陈金进 市商务局局长
岑荣汉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喜洲 云浮海关关长
张 军 云浮供电局总经理
吴 润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伟基 广东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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