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1〕110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
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云浮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广东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做大做强我市实体经济,加快我市化妆品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横琴、前海开发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安排,围绕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实施产业集聚和品牌培育计划,推动云浮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新兴县万洋众创城化妆品产业园区、罗定市美妆产业基地、郁南县美妆基地、云安区日化城建设为主导,集中优质资源建设一批规模化、绿色化、现代化的产业基地,推进云浮化妆品产业高质量集群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规模以上产业园区2个以上,生产企业60家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5千万元的企业2家以上、超过1千万元的企业5家以上,建立1家以上企业产品研发设计中心,打造粤东西北地区中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群,推动化妆品产业成为云浮新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园区建设。
1.培育特色产业园区。非化工类园区内化妆品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全市化妆品产业园区规范建设,协同招商引资、研发创新、设计制造、品牌打造、展贸展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政策在园区落地生效,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将新兴县万洋众创城化妆品产业园区打造成云浮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研发创新平台。根据产业园区规划,推动科研院校、研发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产品研发设计中心和验证实验室,搭建化妆品配方研发、新原料开发、共性技术创新、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产品包装设计、检验检测机构等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形成平台+中心+园区一体化发展格局。扶持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取得化妆品备案检验指定机构资格,确保我市化妆品常规检验服务能力和备案检验能力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产业用地保障。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将产业园区建设规划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加强集中连片土地收储,提升园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园区所在地政府要实行工业用地存量盘活鼓励政策,盘活现有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中小企业进入标准厂房生产。对将“三旧”改造用地用于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的县(市、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采取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园区建设协调对接工作机制。各地要为引进园区企业提供便利的生产经营条件,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滚动修编原则,做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根据园区建设情况、引进企业发展情况及企业用水用电需求等,完善园区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网络等硬件建设,完善企业孵化、科技创新、物流运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配套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云浮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产业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
5.强化产业财税支持。落实好支持行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和“保市场主体”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保障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等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全面落地,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给予金融及政策支持。加强产业金融支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推动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打造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企业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展,提高各类资本对接企业的效率。建立项目激励机制,集中资源和财力重点扶持那些能够更新工艺和设备、提升产能、增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积极引导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化妆品产业。(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
7.优化综合服务体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流程和时间,加快新品上市推广速度;不断提高产品备案、生产许可等技术审评水平,提升审评质量和效率;构建省市县协同监管新模式,加强省市县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稽查等方面的合作共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及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强化监管手段,完善和运用电子监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支持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鼓励扶持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9.给予产业创新扶持政策。落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对认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给予财政资助,支持产业龙头企业积极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吸引鼓励跨学科专家开展研究,鼓励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市特色南药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鼓励、支持重点企业成立产品研发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估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合作,加速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培育云浮特色品牌企业集聚发展。
10.打造美妆产业集聚中心。以我市龙头企业为引领,实施扶龙头、聚总部、促孵化战略,加快推动我市化妆品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扩大云浮制造和云浮品质影响力;建立品牌孵化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对产品品牌进行专业培育。推进成立云浮市化妆品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云浮优质产品、优质企业行业评定标准,参与技术、评价标准和检验方法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完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
11.加强招商引资。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化妆品产业转移契机,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产业转出地的区域合作共建,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设计产业园区开发方案和投资服务方案,吸引化妆品产业链整体转移、抱团转移、集聚发展。创新招商引资策略,提高招商工作层次,完善招商引资模式,加大总部经济企业引进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产业园区。(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云浮特色产业链。以原料备案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发展功能性原料、香料香精等原辅料上游产业。依托云城区、罗定市两大中药提取基地,以云浮“打造南药产业之都”“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支持企业将当地南药资源、传统理论与现代分析技术相结合,加大对天然安全和高科技高功效原辅料的研发,多开发具有中国传统或云浮特色原料,缩小与国际原料企业的技术和工艺差距,实现化妆品原料内循环。利用“低碳绿色”理论设计配方,研发富有地方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化妆品。(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创新产业营销模式。引导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建立统一采购平台,防范采购风险,降低制造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创新营销模式和商业业态,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依托本土龙头电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和直播平台,打造立足本土、辐射周边、影响广东乃至全国的营销平台,实现企业销售降本增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化妆品人才培养和引进。
14.加大多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及培育。在人才引进、安置、发展方面给予扶持。用足用好用活省市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专业人才,支持重点企业引进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等领域高端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人才落户、资金奖励等政策支持;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化妆品课题研究,培养科研队伍,加强项目成果实施转化。建立化妆品行业专家库,为我市化妆品高质量发展“问诊把脉”。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在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等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立人才培育创新基地,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加大对我市重点企业实用型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设立校企实训基地,定期组织校企供需见面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多层次培训人才。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适岗培训”。探索建立行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通道,探索建立化妆师等级评定标准,鼓励开展美妆技能大赛,健全化妆品人才梯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八)打造云浮美妆时尚文化产业融合新高地。
16.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艺术等产业与美妆时尚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如在博物馆、艺术馆等增加化妆品元素,开展美容历史文化研究,组织美容文化专题展,推出美妆直播活动,支持时尚文化创意园的兴建和发展。以新兴龙山旅游景区等休闲旅游观光度假线路为主线,结合本土美妆品牌推广,精心设计一批美妆主题休闲时尚旅游专线,扩大云浮时尚产业影响力,树立云浮时尚产业品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构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格局。
17.加大社会宣传。加强对云浮优质化妆品制造和本土品牌的正面宣传,树立云浮制造、云浮品牌形象;依托“全国化妆品科普周”等活动,创新科普宣传方式和手段,科普化妆品法规、标准、成分、功效等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意识,加快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坚持“市县联动、以县为主”,加强对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化妆品产业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对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方案目标任务。
(二)加强保障服务。支持化妆品供应链配套建设,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园区以及重点骨干企业,组建化妆品产业研究机构,对化妆品产业及市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建立产业数据库,为云浮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及咨询服务。进一步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三)加强规范管理。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化妆品检查、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依托“数字政府”“互联网+”等监管平台,不断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政务服务水平,为云浮化妆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