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FG2021004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
云府〔2021〕18号
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决定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云城区以下区域划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闻莺路以东,兴云西路、城中路、星岩一路、岩前路以南,浩林东路、浩林西路以北,建设南路、建设北路以西合围的区域(详见图例)。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划定范围内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不得进行活禽经营活动。经市政府规划设置、并符合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的活禽零售市场除外。
三、本通告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9日。
附件:云浮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域范围图例(红色线条包围区域)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云浮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域范围图例(红色线条包围区域)
范围:闻莺路以东,兴云西路、城中路、星岩一路、岩前路以南,浩林东路、浩林西路以北,建设南路、建设北路以西合围区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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