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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函〔2021〕33号)
  • 时间:2021-05-06 10:02
  • 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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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函〔202133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云浮市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李希书记调研云浮指示要求,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围绕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为奋力争当粤北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

——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基础设施的布局、协同服务能力与产业发展、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质量服务需求相适应,质量法律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标准研制协同推进,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普遍开展,大数据智慧监管等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化监管方法手段在质量管控领域广泛运用。

——质量环境更加优化。质量法律法规得到刚性执行,市场主体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优质安全成为扩大市场需求的主要要素,优质优价环境逐步形成,社会资源向质量信誉良好的市场主体聚集。

——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有效施行,政府依法监管和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推进,社会救济和信用建设相辅而成,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质量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质量供给更加有效。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高价值品牌明显增多,质量竞争力显著提升,质量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率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完善质量治理体系

(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要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要求,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声明。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支持承担首负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法向负有责任的其他市场主体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服务、消费等全环节质量责任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智慧监管,实现线上线下质量监督一体化和生产流通质量监管融合。提高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反复性质量问题发生。加大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开展质量问题“清零”行动,确保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安全。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质量行业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将质量自律纳入组织章程,推动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承诺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提升成员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支持社会组织等以自身名义依法开展团体标准研制等活动,提高行业标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建立用于产业协同研发设计、标准研制、质量管理、品牌创建和知识产权运用等服务平台,培育市场化质量技术服务业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质量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落实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对严重质量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推行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先行赔付制度,构建以落实首负责任为核心的责任追溯体系,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营造良好质量治理法治环境。配合上级做好质量促进条例、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强化对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鼓励、引导和保护。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营造良好质量治理法治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云浮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质量治理能力

(一)夯实质量工作基础。推动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纳入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围绕石材、不锈钢、硫化工产品等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抓好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省质检站等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探索计量科技联合攻关机制,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提升计量测试技术先进性。组织开展产业链标准水平和现实生产力水平“双评估”,提升重点领域上下游产业标准的协同性。加强获证企业监管,提升认证的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企业质量能力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重大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关键岗位质量责任,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科学质量管理工具、模式、方法。推动将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支出纳入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质量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融资授信重要依据,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云浮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质量人才素养。实施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工教育创新发展、高技能人才振兴、工匠培养等计划,开展相关人才培训。在大中型企业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高等院校、专业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质量与标准化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培养有技术、熟标准、精通外语的质量和标准化人才。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遴选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施传统业态数字化改造,提高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能力,加强质量大数据分析运用,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不锈钢餐厨具产业竞争力。根据我市实际,在不锈钢餐厨具产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不锈钢餐厨具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力度,开展不锈钢餐厨具质量比对研究,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引进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制订先进团体标准,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大质量品牌培训,推动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围绕提升不锈钢餐厨具新材料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高端热处理攻关、新产品开发等工程,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链。通过产业联盟优势和龙头示范企业带动,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局面。(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对外贸易服务。开展企业经营合规管理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出口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支持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对我市出口产品境外被召回、退运等信息监测和研判,为出口企业提供预警信息和解决方案,提升出口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云浮海关、罗定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质量治理方式

(一)推进质量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质量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围绕产业链构建质量链,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依托产业联盟,将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供应链管理和合作研发管理体系,加强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质量、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指导。聚焦质量链提升产业链,以产业集群为基础,开展重点产品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双比对、双提升”,深入分析产品标准、质量、品牌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指导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提质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创新。建立完善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专利导航和标准化指引,设立质量基础研究重点研发专项,支持科研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支持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开放实验室,推动技术专家与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沟通交流,联合开展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技术标准研制,提高企业研发起点和质量创新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广质量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QC小组评选等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水平。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职业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优秀质量创新成果展示等活动。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激发质量创新内生动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广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精准帮扶。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质量控制能力弱、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的监督抽查。充分发挥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等作用,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面向中小企业共享仪器装备、人才、信息、技术、检测等资源。开展质量问题“问诊治病”,为产业发展和企业质量提升提供计量测试、标准研制、检测认证、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两化”融合、技术改造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综合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质量治理环境

构建重质守信质量文化体系。弘扬工匠精神,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等质量标杆企业的质量文化,形成以质取胜、追求卓越的质量共识,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行为,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氛围。将质量标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的基本要素,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实现“优质优价”目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质量治理效能

(一)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优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制度,支持县级政府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以及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广东省质量奖等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高质量品牌。支持市场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建立以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创新支持品牌建设的金融产品,探索设立品牌无形资产交易市场,支持企业利用品牌资产质押融资。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集群内企业标准协调、创新协同、业务协作、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推进农产品品质品牌融合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创建“云字号”知名农业品牌,创立云浮线上农产品交易会,打造一县一线上品牌。借助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宣传推介云浮产品,推广云浮标准,讲好云浮品牌故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云浮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质量治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要求,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部门质量工作职责,制定产业发展、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实施行业监管要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量导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质量工作投入。向省相关部门争取质量提升发展基金的资金作为加快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的投入,主要用于我市支持提高制造技术及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研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应用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行为。各地要加大质量工作投入,落实质量监管所需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在部门年度预算内统筹安排质量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导向作用,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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