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FG2020017
云府〔2020〕2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1号令),我市依法划定禁止黑烟车行驶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和时间
云浮市云城区以世纪大道、环市路、新旧云六公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内(含上述道路)道路(详见示意图),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通行。
二、禁行标志牌
黑烟车禁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式样见下图)。
云浮市黑烟车禁行标志牌式样
三、监管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交通禁令标志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1日为禁行措施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为主;过渡期满后依法进行处罚。
四、附则
本通告所称黑烟车是指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汽车。本通告自2021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
云浮市黑烟车禁行区域示意图(蓝圈闭合范围)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