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函〔2020〕71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市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河长办:
市河长办《关于审定〈云浮市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的请示》(云河长办〔2020〕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浮市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云浮河湖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三、要按照“三年见雏形、六年显成效、十年新跨越”的目标要求,以“环山抱水、融湾入珠”为主题布局,衔接省域“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以及绿道、古驿道、全域旅游等重要相关规划,落实云浮市委“美丽云浮、共同缔造”的战略谋划,展现“半城碧水半城山、水乡一色映桑田”的生态底色,构建“一廊三带,五城八园”的碧道格局,到2022年,全市建成300.2公里碧道;到2025年,全市建成578.7公里碧道;到2030年,全市建成1055.6公里碧道。
四、要紧紧围绕水生态治理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巩固提升水资源保障、水污染防治成果,加快推进各项补短板工程,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在保护好水生态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沿线景观和游憩系统以及滨水经济带建设,使绿水青山产生出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精心策划宣传,鼓励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实施好《规划》。市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河湖长要领导推动相应河湖的碧道建设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域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务实推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
各地万里碧道建设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河长办报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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