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函〔2020〕16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云浮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以及《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云府〔2006〕8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批准云浮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6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云浮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附件:
云浮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6项)
一、传统技艺(共计3项)
二、民俗(共计3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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