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2019〕5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云浮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以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下简称“三医联动”)改革为抓手,在公立医院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云浮医疗卫生大格局,为补齐我市医疗短板,实现“两新一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实现,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缓解,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区域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下;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以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左右。
(三)基本路径。以“三医联动”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政府办医职能,优化运行制度,增强改革合力,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上下联动,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财政补助机制、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为经济杠杆,形成对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的内生动力。以健全医药采购制度和强化监管为手段,挤压药品、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规范诊疗行为,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腾出空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新设公立医院可实行员额制管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院要制定章程。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公立医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落到实处。(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二)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构建强基创优的医疗服务联动机制。
3.建设云浮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支撑,以加强专科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着力打造云浮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4.发展多元化办医格局。允许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医提供高端医疗服务。鼓励公立医院在职和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兼职开办诊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商务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5.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深化医教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使用评价、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完善住院医生、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力度。(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三)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建立促进分级诊疗的分工协作机制。
6.全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资源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云城区、郁南县医联体试点工作。在农村地区重点探索医共体模式,实行县镇一体化管理。在云城区探索建立区域医联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完善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医联体形成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可成立理事会。对医联体内部因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等互有参与业务产生的业务收入、医保基金的结余留用,可按协议约定在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委编办负责)
7.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要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对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到医联体上级医院的患者,要优先诊疗。到2020年,三级医院C、D型病例(复杂疑难、复杂危重病例)比例和三级、四级手术占比争取达到50%。(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四)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维护公益性的长效投入机制。
8.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办法。将符合政府保障范围、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以及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任务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9.改革财政补助方式。逐步建立与公立医院工作量、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探索优化医联体内部的资金管理体制。对医联体中公立医院开展资源下沉、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予以专项补助。(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10.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严格执行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五)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机制。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管理体系,配合做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结算办法。推动医疗集团等紧密型医联体参照罗湖医院集团做法,建立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支持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配合做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学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的补助水平。(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六)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科学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12.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分级分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研究制订远程医疗收费政策。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覆盖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2019年至少要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
13.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加快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按照“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并建立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项目、科研创新收入分配办法、高层次人才年薪制等分配方式。推动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2019年,按省的部署逐步推开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不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严禁与所在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负责)
14.探索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赋予牵头医院薪酬分配统筹权限,纳入医联体的医疗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牵头医院统筹确定分配办法,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的倾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负责)
(八)全面推广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5.改革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提高药械供应保障能力。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合理管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以市为单位选择省药品交易平台实行采购。配合省健全短缺药品联动会商机制,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中医药局负责)
16.改进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管理。坚持医药分开,落实“两票制”,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按照依法、自愿、公开、公正原则规范遴选经营企业,提高药品、医用耗材流通配送集中度和可及性。(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九)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高地,建立智慧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机制。
17.配合做好建设广东“健康云”,实施智慧医疗。到2020年,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专网,实现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全覆盖。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成完善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整合健康医疗信息。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临床信息应用水平,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优化健康医疗服务流程。2020年,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为参保人提供快捷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中医药局负责)
18.发展电子健康服务。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医疗信息服务,建立开放式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诊疗机构。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提供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开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等服务。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证照管理改革,实现多证合一、
(十)推进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机制。
19.整合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整合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职业安全健康等监督执法职能和队伍,组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卫生与健康执法职责。(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20.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建立监管信息平台。推动监管方式向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转变。推动信息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控费和安全监管。配合省完成全省医院和医师执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2019年底前,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费用等运行情况的实时智能化监管,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公立医院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医药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出台专项配套改革措施,支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本实施方案印发后3个月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督导、评估、问责机制,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改革台账,督促各单位按照进度安排,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三)改革评价机制。调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评价方式,注重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群众健康水平提升评价。注重对医联体、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四)做好宣传动员。各地要加强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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