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印发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建字[2004]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治污保洁工作为载体,以削减污染物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环境“三赢”。
二、工作目标
以西江等重点流域水质保护为重点,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污水处理率2005年达到50%,2007年达到60%以上。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005年达到5万吨,2007年达到10万吨以上。到2010年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70%;到200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2007年达到60%以上,2010年达到80%以上。
三、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云浮市的经济与城市建设取得了迅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污水量、垃圾产量不断增长。目前,我市未有污水处理设施,日产污水量约29.6万立方米,全部直接排入河流或农田;全市(不含镇)有垃圾填埋场6个,日处理垃圾577吨,全部是简易填埋处理。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
1、云浮市污水处理厂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05年投产运营。
2、罗定市污水处理厂目前进行试运行,要迅速完成设备调试,尽快投产运营。
3、未有进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县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国家与省有关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拓宽资金渠道,促进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进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把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进行申请立项、设计和申报工作,争取2007年前建成投产。
4、全市13个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纳入镇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尽快立项,进入建设程序。争取2007年底前有4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产,其余9个中心镇到2010年建成投产。
(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进程。
1、云浮市麻鸡坑垃圾填埋场在完成专家对初步方案设计评审后,根据专家的要求,迅速补充完善方案设计工作,尽快完成项目设计;按项目建设要求,协调组织落实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规划建设申报,同时,尽快落实资金,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2005年建成投产。
2、罗定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2005年建成投产。
3、其余各县(市)要统筹规划辖区内城市和农村的垃圾处理,开征垃圾处理费,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和规模,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到2007年底前建成投产。
4、各县(市)40%中心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在2007年建成投产,其余的要在2010年建成投产。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各县(市)要逐步建立起城镇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全监控体系,对一些仍然使用的污水处理应急工程和污水一级处理设施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逐步达到二级排水标准,对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要及早关闭或改造,避免治污工程本身成为污染源。对今后尤其是列入计划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严格审查初步设计,严把竣工验收备案关。
(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顺利进行。各县(市)环保和建设局每季度要将贯彻方案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需要协调事项等)书面报市建设局。
(四)制定有利于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政策,实现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现有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公司法》改制成独立的企业法人。新兴县要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郁南县、新兴县、云安县必须在污水处理费开征后三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
(五)要加大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各县(市)、中心镇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
(六)鼓励企业承包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通过招标实现经营权转让,盘活存量资金。积极鼓励和发展环保产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招投标或BOT、TOT、BLT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环境保护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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