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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98号)
  • 时间:2019-07-24 08:57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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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函〔2019〕98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全面启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法规政策、长效监督管理标准及考核体系;基本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级主体责任,以街道为单元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与相关处理设施做好衔接。到2025年底前,我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安排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部署;完成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垃圾不落地、“美丽云浮”生态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设计规划;启动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分层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初步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法规政策、长效监督管理标准及考核体系;云城区(含市直)规划建成4个(中心城区、3个镇街)、云安区建成3个(城区、2个镇街)、云浮新区建成1个、罗定全域、新兴全域、郁南建成5个(城区、4个镇街)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片区,开展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工作试点,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为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强制实行垃圾分类打好基础;各地分别建成一个以上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

到2020年底,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6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2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到2023年底,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2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到2025年底,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垃圾分类模式

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大类为基本分类标准,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废弃物。

(二)易腐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食物残余。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三)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且应当专门处置的废镍镉电池、废药品等废弃物。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或规范填埋)等方式处理的垃圾。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行垃圾不落地。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和监督考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市容环卫的质量管理;全市动员、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宣导垃圾分类,积极推动落实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容环卫管理水平。

2.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产生垃圾。

3.果蔬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鼓励和倡导净菜上市,标准化菜场实行净菜上市。

4.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旅馆、酒店、餐饮业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5.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二)推行分类投放。

1.一般分类规定。(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圩镇、村庄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四类。(2)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三类。(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二类。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合适的垃圾分类类型,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分类投放要求。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市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并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

环卫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垃圾产生单位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收运网络。

(三)推行分类收运。

1.建立直运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分类后的可回收物自行处理;湿垃圾、有害垃圾由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2.实行分类收运。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垃圾转运车辆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实行单独运输。具体收运时间、线路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3.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

(四)推行回收利用。

1.培育壮大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引进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负责或承包辖区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进行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2.健全回收利用网络。鼓励支持有资质的回收利用企业设立全封闭回收点,布设分类回收箱、职能回收箱、使用预约上门回收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

3.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利用企业要开通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专线,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预约回收网络,推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

4.强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强化资源利用,提高重点品种的回收率,提高分拣回收加工水平防止出现扬散、流失、渗漏等情形。

5.加强回收利用指标考核。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20年达到25%以上,到2025年达到35%以上。

(五)推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2.易腐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指导和监督产生单位按照分类标准将餐厨垃圾等投放到指定容器,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专业公司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专项处置;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

3.有害垃圾处理。(1)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2)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4.其他垃圾处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采用密闭专用车辆将其它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5.与生活垃圾相关的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要做到分类处理。

 (1)大件垃圾处理。建立居民家庭沙发、厨柜、床铺等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完善二手货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2)园林垃圾处理。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园林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力争做到园林垃圾源头处理,回收利用。

(六)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1.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推进新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浮(郁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二个建设项目在2019年9月前动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2.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在2019年12月底前分别建成一个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

3.开展建筑余泥渣土场建设。推进全市6座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4.配置特殊垃圾处置中心。设立大件物品、园林垃圾、危废有毒物品等处置中心,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七)着力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1.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规划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有害物质处理、大件物品拆解处理、园林垃圾处理等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布局。

2.因地制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水平;通过加强对建筑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私自处置等行为。

(八)推进宣传教育。

1.注重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小区宣传栏等,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推广全民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充分发挥职业、岗位教育的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知识纳入各类学校课外教育培训内容,引导全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环境责任意识,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消费模式,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3.组织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市级培训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问题,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县区培训重点传达贯彻市级培训精神,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4.加强基地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等环境教育专题讲座,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氛围。

(九)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设。

1.编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

2.制定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办法,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短板。

3.制定实施推进绿色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4.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制度。

5.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引进专业化投资主体,推行市场化模式,推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6.编制《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及操作指引》,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我市“两新一前列”“美丽云浮、共同谛造”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垃圾分类的机制,落实层级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要按工作任务分解目标有序推进实施,设立专职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技术支撑,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并适当增加第三方服务(运行、宣传等)的投入力度,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四)严格监督考核,助推分类实施。建立市、区(县)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将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垃圾减量、教育宣传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域和单位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完成不好的进行批评;引入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支持各类媒体曝光垃圾分类全链条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倡导垃圾分类的鲜明导向。

 

附件: 1.《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清单》

       2.《云浮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六大行动方案》

       3.云浮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六大专项行动方案一览表》

    


附件1

 

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清单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组织实施

1.2020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法规政策、长效监督管理标准及考核体系;基本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级各类主体责任,以街道为单元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与相关处理设施做好衔接。到2025 年底前,我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市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

 

2.云城区(含市直)规划建成4(中心城区、3个镇街)、云安区建成3个(城区、2个镇街)、云浮新区建成1个、罗定全域、新兴全域、郁南建成5个(城区、4个镇街)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片区,开展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工作试点,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

市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

2019年底前

3.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市住建局

 

20196月底前

4.编制《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及操作指引》,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市住建局

 

 

5.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法规政策、长效监督管理标准及考核体系

市住建局

 

 

6.市、区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市垃圾分类工作。

市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

20197月底前

源头减量

1.推行垃圾不落地。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和监督考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市容环卫的质量管理;全市动员、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宣导垃圾分类,积极推动落实垃圾不落地,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容环卫管理水平。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产生垃圾。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3.果蔬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鼓励和倡导净菜上市,标准化菜场实行净菜上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

长期

4.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长期

5.旅馆、酒店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文广旅体局

各经营单位

长期

6.餐饮企业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经营单位

长期

7.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推行分类投放

1.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圩镇、村庄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四类。(2)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三类。(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二类。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合适的垃圾分类类型,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推行分类投放

2.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市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并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4.环卫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垃圾产生单位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收运网络。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推行分类收运

1.建立直运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分类后的可回收物自行处理;湿垃圾、有害垃圾由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它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2.实行分类收运。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垃圾转运车辆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实行单独运输。具体收运时间、线路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3.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推行回收利用

1.培育壮大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引进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负责或承包辖区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进行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长期

推行回收利用

2.健全回收利用网络。鼓励支持有资质的回收利用企业设立全封闭回收点,布设分类回收箱、职能回收箱、使用预约上门回收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供销联社

长期

3.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利用企业要开通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专线,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预约回收网络,推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供销联社

长期

4.加强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强化资源利用,提高重点品种的回收率,提高分拣回收加工水平防止出现扬散、流失、渗漏等情形。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联社、各资源回收企业

长期

5.加强回收利用指标考核。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20年达到25%以上,到2025年达到35%以上。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推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2.易腐垃圾处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指导和监督产生单位按照分类标准将餐厨垃圾等投放到指定容器,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专业公司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专项处置;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3.有害垃圾处理。(1)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2)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推行分类处理

4.其它垃圾处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采用密闭专用车辆将其它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5.大件垃圾处理。建立居民家庭沙发、厨柜、床铺等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完善二手货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6.园林垃圾处理。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园林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力争做到园林垃圾源头处理,回收利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1.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推进新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浮(郁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二个建设项目在20199月前动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市住建局

新兴县政府、郁南县政府

20199月前动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2.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在201912月底前分别建成一个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3.开展建筑余泥渣土场建设。推进全市6座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9年底前

4.配置特殊垃圾处置中心。设立大件物品、园林垃圾、危废有毒物品等处置中心,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9年底前

着力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1.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规划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有害物质处理、大件物品拆解处理、园林垃圾处理等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布局。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2.因地制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水平;通过加强对建筑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私自处置等行为。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宣传教育

1.注重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小区宣传栏等,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

各县(市、区)政府

 

2.推广全民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充分发挥职业、岗位教育的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知识纳入各类学校课外教育培训内容,引导全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环境责任意识,倡导节约和低碳的生活消费模式,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

 

3.组织专项培训。市级培训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问题,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市住建局

 

 

4.县区培训重点传达贯彻市级培训精神,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基地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等环境教育专题讲座,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设

1.编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

市发改局

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上半年完成

2.制定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办法,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短板。

市司法局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上半年完成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设

3.制定实施推进绿色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市司法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上半年完成

 4.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制度。

市司法局

市住建局

2019年年底前完成

5.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引进专业化投资主体,推行市场化模式,推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市发改局

 

2019年年底前完成

 6.编制《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及操作指引》,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市住建局

 

2019年年底前完成

 

 


附件2

 

云浮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六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9613号)、《广东省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91019号)和《云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效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制定我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六大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处置、综合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制度创制、收运处置能力提升、文明风尚培育、制度建设完善六大专项行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一)开展源头减量行动。

1.推广清洁生产。(1)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取改善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2)本市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商品包装物减量的有关规定,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或“篮子”,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3)果蔬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鼓励和倡导净菜上市,标准化菜场实行净菜上市。(4)旅馆、餐饮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甚至不用。

2.鼓励绿色消费。(1)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2)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提示并指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

(二)开展分类投放行动。

1.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大类。(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2)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旧含汞用品、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农药)及包装物、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4)其他垃圾,包括除可回收垃圾、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规范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合适的垃圾分类类型,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套。根据不同的垃圾,设置不同的收集容器,分类投放、收集、暂存。

3.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组织志愿队伍,设立引导员,指导市民按照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投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将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

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市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并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

4.展示范引领。(1)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国有企业等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以及志愿者队伍。(2)部分住宅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住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3)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垃圾分类。

5.加强分类投放督导。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对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重新分拣后再行投放。

6.严格垃圾流向。不得将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垃圾、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统一运往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填埋处置。

工业(固废)垃圾、有害垃圾、医疗垃圾全部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化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7.加强餐厨垃圾治理。(1)建立餐厨垃圾规范处置与餐饮服务许可联审制度,对废弃油脂加强监管,建立餐饮垃圾排放管理台帐,避免“地沟油”重新流回餐桌。(2)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餐厨垃圾,与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3)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推广采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4)多渠道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有机易腐垃圾。(5)建立健全餐厨垃圾从排放、收运、处理各环节紧密衔接的全程监控机制,严格把控餐厨垃圾流向,确保餐厨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开展回收利用行动。

1.培育壮大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引进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负责或承包辖区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进行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2.健全回收利用网络。鼓励支持回收利用企业设立全封闭回收点,布设分类回收箱、职能回收箱,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

3.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利用企业要开通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专线,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预约回收网络,推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

4.强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强化资源利用,提高重点品种的回收率,提高分拣回收加工水平防止出现扬散、流失、渗漏等情形。

5.加强回收利用指标考核。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20年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达到30%以上。

(四)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

1.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采购、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等。

2.配置特殊垃圾处置中心。设立大件物品、绿化垃圾、危废有毒物品等处置中心,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3.开展垃圾焚烧厂建设。推进新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浮(郁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二个建设项目在20199月前动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4.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在201912月底前分别建成一个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

5.开展建筑余泥渣土场建设。推进全市6座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6.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水平。

7.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水平。加强对建筑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私自处置等行为。

(五)开展文明风尚培育行动。

1.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村庄)、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八进”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开展舆论监督。制作推广公益广告,丰富宣传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社会浓厚氛围,每季度媒体报道和曝光等不少于一次。

3.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将垃圾分类融入教材、融入课堂,推进垃圾分类家校互动、校社互动。

(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设完善行动。

1.编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

2.制定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办法,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短板。

3.制定实施推进绿色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4.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我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制度。

5.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引进专业化投资主体,推行市场化模式,推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推进专项行动的专职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按工作任务分解目标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转移补偿制度、奖补制度。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理设施运行及处理效果实行年度考核评价,依法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附件3:

 

云浮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六大专项行动方案一览表

 

序号

行动名称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开展源头减量行动

推广清洁生产

1.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取改善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

市发改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长期

2.本市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商品包装物减量的有关规定,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或“篮子”,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3.果蔬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鼓励和倡导净菜上市,标准化菜场实行净菜上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

长期

4.旅馆、酒店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文广旅体局

各经营单位

长期

5.餐饮企业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经营单位

长期

鼓励绿色消费

1.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长期

2.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提示并指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广旅体局

长期

开展分类投放行动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大类。(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2)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旧含汞用品、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农药)及包装物、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4)其他垃圾,包括除可回收垃圾、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规范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合适的垃圾分类类型,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根据不同的垃圾,设置不同的收集容器,分类投放、收集、暂存。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引导市民分类投放

3.组织志愿队伍,设立引导员,指导市民按照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投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将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

团市委、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4.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市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并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环境生态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开展示范引领

5.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国有企业等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以及志愿者队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6.部分住宅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住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建局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长期

7.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垃圾分类。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开展分类投放行动

加强分类投放督导

8.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对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重新分拣后再行投放。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严格垃圾流向

1.不得将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垃圾、医疗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统一运往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填埋处置。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3.工业(固废)垃圾、有害垃圾全部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化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4.医疗垃圾全部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化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市卫生健康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加强餐厨垃圾治理

1.建立餐厨垃圾规范处置与餐饮服务许可联审制度,对废弃油脂加强监管,建立餐饮垃圾排放管理台帐,避免“地沟油”重新流回餐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餐饮企业

长期

2.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收集餐厨垃圾,与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餐饮企业

长期

3.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推广采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4.多渠道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有机易腐垃圾。

各县(市、区)政府

各有关单位

长期

5.建立健全餐厨垃圾从排放、收运、处理各环节紧密衔接的全程监控机制,严格把控餐厨垃圾流向,确保餐厨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回收利用专项行动

培育壮大回收利用企业

1.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引进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负责或承包辖区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进行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长期

健全回收利用网络

2.鼓励支持回收利用企业设立全封闭回收点,布设分类回收箱、职能回收箱,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供销联社

长期

畅通回收利用渠道

3.回收利用企业要开通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专线,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预约回收网络,推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供销联社

长期

加强回收利用行业管理

4.强化资源利用,提高重点品种的回收率,提高分拣回收加工水平防止出现扬散、流失、渗漏等情形。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联社、各资源回收企业

长期

加强回收利用指标考核

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20年达到35%以上,到2025年达到40%以上。

市商务局

各资源回收企业

长期

收运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采购、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等。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配置特殊垃圾处置中心

2.设立大件物品、绿化垃圾、危废有毒物品等处置中心,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9年年底前完成

开展垃圾焚烧厂建设

3.推进新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市住建局

新兴县政府

20199月前动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4.推进云浮(郁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市住建局

郁南县政府

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5.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分别建成一个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6.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水平。

 

 

长期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水平

7.加强对建筑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私自处置等行为。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长期

文明风尚培育专项行动

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1.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村庄)、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八进”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

全社会

长期

开展舆论监督

2.制作推广公益广告,丰富宣传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社会浓厚氛围,每季度媒体报道和曝光等不少于一次。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体局、云浮电视台、云浮日版

长期

形成社会合力

3.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市文明办

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长期

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

4.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将垃圾分类融入教材、融入课堂,推进垃圾分类家校互动、校社互动。

市教育局

各学校

长期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设完善行动

 

1.编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

市发改局

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上半年完成

 

2.制定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办法,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短板。

市司法局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上半年完成

 

3.制定实施推进绿色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市司法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上半年完成

 

4.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我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制度。

市司法局

市住建局

2019年年底前完成

 

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引进专业化投资主体,推行市场化模式,推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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