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目前,我市建筑行业迅猛发展,房屋市政工程和私人报建项目日益增多,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尚无具体工作细则,特别是私人建筑竣工验收备案方面,无具体工作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2号),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理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监管程序,规范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二、实施的依据和理由
《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监管程序未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具体工作细则。
三、实施的对象和影响
在云浮市范围内新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理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监管程序,确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文件链接:(YFBG2017011)关于印发《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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