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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改革措施 再取消29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
  • 时间:2018-09-19 17:20
  • 来源:云浮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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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覃娅婕 通讯员 云编办宣) 日前,市政府六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浮市市级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第三批)》,本批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共29项。此次市级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证明事项涉及百姓民生和企业办事两大类别,这些证明的取消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减轻了村(居)委等基层单位开具证明的负担。

  此次“减证便民”行动的清理原则为“六个一律取消”,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如申请办理集体户口人员迁入需提供的《接收单位证明》,以及办理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手续需提供的《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等。

  据悉,“减证便民”工作从2017年10月开始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市共累计取消342项证明事项,其中,市级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4月13日公布了第一批取消的38项证明事项和第二批取消的31项证明事项。该项工作作为云浮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十大行动计划之一,是云浮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提升了政府行政和公共服务效率,增强了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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