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免去傅国兴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批准欧阳明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
同意肖彩琼同志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同意谢施强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同意蔡佳仲同志任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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