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成本核算暂行办法》(详见附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云浮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予印发并于2020年1月1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云浮市云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成本核算暂行办法》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