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督查
为进一步督促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
主要随机抽查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以及周边食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在监管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应用情况以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情况,是否实施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食品加工操作关键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并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用具消毒、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情况以及是否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情况等。
据统计,此次督查共发出检查表23份,其中检查学校食堂32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14次,通过这次督查,明显提升了各地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更好地掌握近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有效构筑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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