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城市蓝线管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7月25日由市政府印发实施,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对加强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协调城市建设发展,防止水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的发展,需对《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云浮实际情况,我委委托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起草了《云浮市城市蓝线管制实施办法(修订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1日,共30天。
二、有效反馈意见的方式
1、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66-8860381,传真号码:0766-8813819,电子邮箱:8860381@yfgh.gov.cn。
2、通信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西路58号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规划技术科,邮编:527399(请在信封上注明“《云浮市城市蓝线管制实施办法(修订稿)》”字样)。
3、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含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法人或组织意见建议请加盖公章,注明电话、地址、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