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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兴平衡血液透析中心纳入云浮市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根据《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发〔2021〕1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等有关规定,并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我中心与新兴平衡血液透析中心签订了《云浮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协议》,将新兴平衡血液透析中心纳入云浮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公告如下: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