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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医保局关于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7:14:37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医保局关于公开选聘医保基金

社会监督员公告


根据《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云医保发〔2021〕35号)有关规定,市医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选聘2名人士,分别担任市级和罗定市的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常年在市辖区(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工作或居住,且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的中国公民;

(四)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六)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联系群众;

(七)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或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本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四)及时向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五)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听取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聘请期限

聘期为2年。

四、报名方式

(一)邮寄报名。

1.有意担任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申请人将《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交工作证复印件)邮寄至: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育华路兴隆西二巷3号),收件人:杨琼君,联系方式:0766-8869819。

2.有意担任罗定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申请人将《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交工作证复印件)邮寄至:罗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117号),收件人:陈作环,联系方式:0766-3898529。

(二)电子邮件报名。

1.有意担任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申请人将《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工作证扫描件(无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交工作证)以PDF版形式,发至邮箱:yfylbzj@163.com。

2.有意担任罗定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申请人将《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工作证扫描件(无工作单位者,无需提交工作证)以PDF版形式,发至邮箱:luodingybj@16.com。

以上2种报名形式,申请人选择其中之一对应区域报名即可。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前。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聘的社会监督员属于志愿者,不领取报酬。

(二)社会监督员经市医保局遴选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医保局确认并公布。


附件: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云浮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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