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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函〔2022〕30号)有关规定,经考评和复核,现将我市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0766-8869806;
通信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育华路兴隆西二巷3号;
邮 编:527300。
附件:云浮市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评结果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