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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我局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公信力和质效,信访秩序延续良好态势,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局党组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局党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之中,认真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与信访工作、反腐倡廉工作、七五普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时刻做到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入手,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机关财务、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推进工作,不继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
(二)强化复查复核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1.加强复查复核工作组织领导。调整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由市分管领导担任复查复核委员会主任,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员,对复查复核工作负总责;下设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复查复核日常工作,确保复查复核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办。
2.严把复查复核程序关、规范关。在复查复核工作中,坚持信访人“有理推定”,严格审查、告知、办理、答复、送达五个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并及时规范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对是涉法涉诉、民事纠纷、行政复议和争议仲裁等信访诉求,进行严格甄别把关,书面告知通过法定途径解决。2019年,我市共收到信访复核40宗,复查3宗,其中受理37宗,不予(不再)受理6宗。所有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均按期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及复查复核意见书,没有逾期受理或答复的情况。
3.狠抓复查复核审查工作。坚持对信访人的复查复核申请和答复(复查)意见及有关佐证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集体会审等多种方式进行复查复核。根据每一宗复查复核事项涉及地区和领域,市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司法部门、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进行会审,深入研判分析复查复核事项有关情况,并作出复查复核建议报市政府审定,确保复查复核意见经得起政策法规的检验。2019年,我市共召开复查复核会议17次,对所有受理复查复核事项进行把关审核。
4.充分发挥复查复核纠错监督作用。对于复查复核事项,凡是调查事实不清、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政策适用不当的,责成原处理机关重新调查处理。坚持工作对等原则,处理、复查、复核涉及的信访事项范围对等,复核不能超出复查的范围,复查不能超出处理的范围。坚持 “对的坚持、错的纠正”的工作原则,对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到位,或适用政策法规不当的,复查复核一律依法撤销原处理或复查意见。2019年,我市共对30宗复查复核事项(其中复核事项29宗,复查1宗)予以维持;对7宗复查复核事项(其中复核事项5宗,复查2宗)予以撤销,责成责任单位重新答复信访人。
5.做好复查复核事项终结后续跟踪工作。对于已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要求属地及职能部门不能“一结了之”,要及时跟进,切实担负起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等思想稳定、教育疏导、包保稳控工作的责任。同时通过开展终结案件“回头看”工作,采取领导包案、领导接访、专项救助、多方联动疏导等多种措施,全面分析诉求,寻求终结案件的化解突破口,引导上访人回归理性诉求,推动已终结的信访事项彻底化解,争取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三)加强依法分类工作,推动问题依法解决。
1.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根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的部署要求,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梳理完善本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要求各市直职能部门加强与省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协调联动,精准对接省对口职能的分类处理清单,实现无缝对接,全面提升我市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的整体质量。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我市已收集整理23个职能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含初稿)。
2.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工作落地生根。要求各职能部门紧密结合本单位分类处理清单,对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诉求,根据不同情形导入相应途径办理。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或答复;属于《信访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调整范围,能适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程序处理的,行政机关适用相应规定和程序处理;不属于以上情形的,行政机关适用《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按照法定途径提出诉求,让群众准确地找到法定渠道,更加有效地维护好自身权益。
3.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我市专门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原则、任务、程序和工作纪律,积极组织推动本级政府其他部门和基层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2019年,我局专门在全市公职人员中选调1名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务员充实到我局,并担任我局公职律师,参与接访、复查复核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加强与市司法局协调联动,由市司法局定期派出律师参与接待群众来访,为信访群众特别是反映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强化访调对接联动,协同推进问题化解。
1.专门成立访调对接领导小组。根据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我局及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协调小组,由我局及市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总协调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统筹协调访调对接工作。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落实。
2.制定访调对接实施方案。根据访调工作需要,我局及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切实履行信访、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加强访调对接、访调联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云浮开花结果。同时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制定了排查预警制度、联动化解制度、保障运行制度、督导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保障访调对接落到实处。
3.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积极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通过利用网格化体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的摸排,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工作优势,抓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源头防范化解,将信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信访法治宣传,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我局紧紧抓住全国“两会”、“全国普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时期,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推进法治教育培训的常态化,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政策汇编、“12·4”法治宣传、法律测试等方式加强日常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信访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大了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在信访事项接待受理、转办、办理、答复等工作环节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处理力度,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紧扣中、省、市工作部署落实和信访法治建设以及重要节点时期的信访工作目标,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以及重要节点时期信访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个别基层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还有待提升。信访工作重点还未转到矛盾化解上来,问题化解进度较为缓慢,上级督办多次才能办结。
(二)信访人“信访不信法”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信访群众“访上”“访大”心理突出,存在“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情况。
(三)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各部门合力有待提升。对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于涉及部门众多,各责任单位主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意识不强,未能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化解成效就打了折扣。
三、2020年工作设想
(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 以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二)强化法治信访建设。进一步完善“访调对接”机制,优化分类引导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引导移送,由相关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
(三)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深入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加强宣传,精准分流,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信访诉求“找谁办、谁必办”,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推动法治信访建设。
(四)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推动责任主体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诉求。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成效。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督查督办制度,用通报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推动问题按期一次性解决。对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贯彻落实,或矛盾化解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约谈和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云浮市信访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