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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防范化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2022年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8月初,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多名专家到市直及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抽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图1 - 专家组现场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仪器使用情况及记录资料
图2 - 专家组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档案资料
图3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现场反馈
检查组通过翻阅资料、现场查看和询问等方式,着重抽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艾滋病抗体检测等从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重点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否依法履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职责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实验室人员管理、环境与设施设备管理、菌(毒)种或感染性样本管理、实验活动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安全保障、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本次共抽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22家,现场指出存在问题和反馈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地对其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检查,坚决做到查漏补缺,落实整改,确保检查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法定职责,严格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主体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