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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拟批准变更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0日至2月14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拟变更医疗机构名称为:云浮惠安医院。
拟减少诊疗科目:中医科。
公示期间受理单位: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医政与药政科,联系电话:8608516,传真:8608537。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