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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命名(重新确认)广东省卫生镇、卫生村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省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云浮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对2023年各县(市、区)推荐创建(复审)的省卫生镇、省卫生村进行了考查。现对经核查确定达标、省爱卫会拟命名的省卫生镇、省卫生村(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要求实名,反应内容要客观真实。我局将对所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金山新平路33号市卫生健康局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电话:0766—898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