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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拟命名
(重新确认)广东省卫生县城、 卫生镇、卫生村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广东省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省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粤爱卫〔2018〕6号)和《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卫生创建、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卫〔2021〕93号)要求,云浮市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组织对2021年各县(市、区)推荐创建(复审)的省卫生县城、省卫生镇、省卫生村进行了考查。现对经核查确定达标、省爱卫会拟命名的省卫生县城、省卫生镇、省卫生村(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要求实名,反应内容要客观真实。我局将对所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金山新平路33号,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电话:8988997。
附件:2021年拟命名(重新确认)广东省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名单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