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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卫办函〔2020〕41号
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市卫生监督所按照《通知》要求将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部纳入制定全市2020年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辖区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做好全过程记录。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配合当地卫生监督所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及时把相关检验检测结果送当地卫生监督所,以便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信息能及时、完整、规范地录入和上报。
三、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对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市级监督抽查任务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完成后,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我局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抽检计划的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通知》附件1-4的相关信息。请各地分别于2020年7月6日前和11月16日前将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后形成报告报送我局政法监督科。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粤卫办监督函[2020]10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