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云浮市文广旅体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云浮市某旅游团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进行摸排调查。2021年3月20日,云浮市文广旅体局执法人员于云浮市云城区星岩四路109号云硫影剧院门口,依法对某旅游团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旅游团准备组织团友赴佛山、肇庆一日游。现场共有团友87名,大巴2台。现场负责人李某某未能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2021年3月30日,云浮市文广旅体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经核查,当事人李某某通过组建旅游微信群,召集群友349名,并在微信群发布旅游出行广告。此次佛山、肇庆一日游活动共收取旅游费用6090元,支出车辆租赁费用5000元、司机餐费60元,共获取违法所得1030元。当事人李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云浮市文广旅体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3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拟稿人阮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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