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和《云浮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发掘全市旅游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我市民宿经营,提升民宿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和全域旅游发展,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民宿发展实际,制定《云浮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基本框架
《办法》共三十八条。各章节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八条),共八条,说明了本办法制定的依据、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了民宿的定义、管理原则以及各地各部门职责等内容。(与《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我市更细化)
第二章 开办要求(第九条至第十八条),共十条,分别从规模、选址、建筑、消防、治安、卫生、饮食安全及环保、经营者等方面明确了开办民宿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开办程序(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共四条,以“制度保障,便民优先”为原则,明确了民宿开办、变更和注销程序。(与《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我市更细化、便于操作)
第四章 经营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共七条,明确了民宿经营者在民宿经营服务与内部管理过程中需遵循的基本规范。(与《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我市更细化、便于操作)
第五章 服务与监督(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五条),共六条,对民宿服务与监管作了说明,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服务和监管职能,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约束,反映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立法思路。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共二条,明确了民宿经营者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共一条,对《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作了说明。
三、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通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组织听证、局班子集
体讨论等程序,对《办法》进行了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送审稿按程序报批。
五、实施意义
《办法》为民宿经营和监管提供指引和依据,为我市民宿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规范我市民宿经营管理,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盘活城乡闲置资源,增加村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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