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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客观科学评价招商引资工作实绩,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市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9月27日印发了《云浮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云投促联办〔2022〕8号),切实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方向。
评价办法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形势,认真贯彻市委“一二三四五六”思路举措,围绕推动云浮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以“产业带动强、投资强度大、财税贡献多、能耗强度低、生态效益优、科技含量高”为原则,聚焦“三大抓手”和打造“十大产业”集群,按照简单、方便、科学、实用的要求,对2019年以来的招商引资考评体系进行修订完善和创新优化。评价办法以考核工业项目为主线,在原来的评价的五项基础指标加多一项基础指标,对项目的退出增加了惩罚指标内容,并对各评价指标的课目进行细化量化,特别是对各地在引进大项目、“双十”产业集群、链主企业、流转项目、镇域经济、项目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对各地上年度项目无法履约情况予以扣分惩罚,力促引进签约的项目能早日落地见成效。同时,为防止引进一个大项目出现多次分期入资获取奖励加分的情况,评价办法要求超30亿元以上项目分两期入资即当年首期计划入资及次年余下入资,杜绝产生多期入资重复计算情况。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增加了“建议各地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公职人员(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予以表彰奖励,符合干部提拔任用或职务晋升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提拔使用或职务晋升”的内容,进一步激发各地各级各部门的招商引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评价办法是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借鉴肇庆、中山、珠海等地市的做法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订完善优化的,旨在不断完善健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在全市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推动引进更多高质量产业项目、优质企业落户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