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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2022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全省实现碳达峰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2021年4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云浮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由云浮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两个方面。指导思想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赋予云浮“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具体要求,围绕“十大新突破”攻坚发力“365”竞标争先体系。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科学谋划,服务发展”、“稳妥有序,安全降碳”以及“统筹兼顾,分类推进”,重点在于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在充分考虑云浮市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以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进一步下降,全市尽快进入碳达峰平台期”的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提出碳达峰十五大行动、57项重点任务。碳达峰十五大行动分别是:产业绿色提质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低碳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绿色要素交易促进行动、绿色经贸合作行动、生态碳汇能力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统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低碳试点示范创建行动。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做好要素保障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