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目前,国家统计局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有32个调查总队,在15个副省级城市和333个市(地、州、盟、新疆兵团师级单位)和887个县(市、区、旗)设有派出的调查队,共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中央事业编制1.96万名。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主要承担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重要统计数据的调查任务,工作方式以抽样调查为主。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调查;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公布有关统计资料;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有关统计调查;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查处国家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目前,国家调查队承担的常规性国家统计调查项目主要有:居民收支(包括城乡居民收入)、价格(包括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住宅销售价格)、农产品产量(包括粮食产量)、规模以下经济等常规性的抽样调查任务,以及组织工作满意度、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专项调查和统计快速反应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