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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依法统计的总体目标,云浮市统计局根据《云浮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一)强化法制宣传。紧紧围绕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及统计局2019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物资保障、精心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宣传工作。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3000余本,精心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等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各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宪法和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遵法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各法治宣传月、宣传日、各专业赴企业调研和“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200余份,提高了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法治统计氛围。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力度,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一是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利用各专业召开统计业务年报培训会、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业务指导培训会、各专业新入库企业业务培训的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力增强了各网报企业统计员、普查员依法统计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本年度共培训2000余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多次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各类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紧守统计法律底线,依法做好统计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学《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者罚款纪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多次举办法制讲座或专题学习,加强对专业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知识的培训教育。
(四)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国家统计局内网平台在线学习,并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成绩全部合格。
(五)严格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我局根据工作需求,制发“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保障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更加公正化、公开化。
二、加强执法检查监督,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统计工作依法推进。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与常规统计执法检查齐头并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一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截止11月,我局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次,检查企业70家,并对2家统计违法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完成改正;二是配合专业统计,强化常规检查。截止11月,通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经济普查数据核查督查等系列工作,制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催报通知书等统计法律文书,有效促进了统计工作的依法开展。
(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参与省统计局组织的经济普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
(三)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制定统计局总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里三个阶段推进的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我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风险已稳控。
(四)按要求按时向上级填报领导干部违规敢于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截止目前,我市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
(五)开通、公布云浮市统计违法举报热线,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举报电话24小时接通,对于举报时间做到接受一起就查处一起。截止目前,我局没有收到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举报。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统计造假现象得到遏制,努力促使依法统计工作全力推进。
一是制发云浮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组织,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方向、责任清单和各项任务完成时限,确保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早日完成,为全市营造一个不漏报、不虚报统计数据的优良环境。
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调研,成立调研工作组,分赴各调查单位、企业、乡镇等实地调研,找准问题,掌握一线数据,保障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精准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综上所述,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精准列明问题清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法治办的法治建设和“七五”普法方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标准,加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着眼于强化我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抓好《统计法》贯彻落实,着力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为我市统计工作依法推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