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东省统计局通过广东统计信息网发布《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向社会公布调查主要数据。
《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包括全省常住总人口、家庭户人口、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城乡人口、人口流动等八方面,全面反映了2015年广东人口基本情况及五年来的变化特点。
据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广东于201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在全省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和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在各级统计调查人员的辛勤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调查任务。这次调查广东参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做法,将调查的样本量在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作了扩大,最终调查人口为363.7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09.1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2.85%。调查样本量增加后,增强了调查结果对县级地区的代表性,使调查数据能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