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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云浮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5月15日,云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云浮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云浮市五经普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新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泽桐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市融媒体中心临时党委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等38个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康国球同志兼任。
《通知》的印发,为全市开展五经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云浮市将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以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抓紧成立机构,为全市全面推进五经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