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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有关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通报了《监督意见》的出台背景及要求、主要内容、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和全国、全省有关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意见》为我们做好统计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推动国家和省关于统计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优化统计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坚决落实“四个必查”要求,持之以恒推动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紧扣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思路举措,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强化统计监督,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积极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凝心聚力推动统计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完善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形成合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保障,强化统计机构、人员、经费和物资建设保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充实统计基层队伍力量,切实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等市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