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水利厅
2022年2月15日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第三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申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按水利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特指施工工期2年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当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以作为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评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水利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本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具体时间以省水利厅公告为准。
第二章 评审组织与标准
第七条省水利厅负责全省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组织、评审、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抽查、颁证授牌和证书延期复核等具体事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各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标准执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第九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满分为100分。具体标准为:
(一)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二)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三)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四)得分90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价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70%的,省水利厅可以推荐其向水利部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
第十条申请本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经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评审期(申请等级评审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评审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应当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在建工程供现场检查:其中申报二级的,应当不少于2个1000万元(合同金额,下同)或1个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省内工程现场,河道等线性工程应当含造价不少于300万元的单体建筑物;申报三级的,应当不少于2个400万元或1个800万元以上规模的省内工程现场,河道等线性工程应当含造价不少于200万元的单体建筑物。以上在建工程不含单体建筑物分散且较小的打捆招标的工程。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应当向省水利厅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
(二)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见附件2);
(三)支撑性材料(见附件3)。
第十二条评审工作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组建评审专家组,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员人数一般为5人或以上单数,现场核查评审专家组成员人数一般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不能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要求具备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熟悉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或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专家组成员一般要求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熟悉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评审专家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采取文件审查、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察看等方法,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并赋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出具总结反馈意见书,告知其存在的问题。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须现场抽样检查开工3个月后的在建工程项目,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须现场抽样检查作业量相对较大时期的工程项目。
(三)省水利厅根据评审专家组审核情况,做出审定结论。审定通过的在省水利厅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由省水利厅组织核查处理;公示期无异议的由省水利厅予以公告并组织颁发证书、牌匾(式样见附件4)。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延期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向省水利厅提出延期申请。经省水利厅审定,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延期3年。
延期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1)、支撑性材料(延期申请)(见附件3)和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总结报告(见附件3)。
第十四条省水利厅组织对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查,做出审定结论。审定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由省水利厅组织核查处理;公示期无异议的,由省水利厅组织换发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应当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年度自评报告应当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送原发证单位。
年度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自主评定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整改完成情况等。
第十六条省水利厅对已达标的单位实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
第十七条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水利厅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收回证书、牌匾,并予以公告: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不接受监督检查,或在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因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责任追究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的。
(五)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被撤销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水利厅提出书面申辩。
第十八条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评审专家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相关人员考评专家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评审意见或评审结论的;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经济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三)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之外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及相应的评价标准或者其它行业评价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 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2.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格式)
3.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支撑性材料清单
4.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式样
附件1
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类别:
申请性质:□新申请□延期申请
申请等级: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水利厅制
申请表填报说明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完整名称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申请类别”按所属类别填写,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
3.“申请性质”为“新申请”或“延期申请”;“等级”为“二级”或“三级”。
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附件2
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格式)
《自评报告》包括:封面、目录、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打分表、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完成情况、自主评定结果等。
《自评报告》封面格式如表1所示。其中,“自评等级”是指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或三级。
《自评报告》目录即自评报告的编写纲要。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写明单位的地理位置、类别性质、隶属关系、资质等级、人力资源配置、生产规模及能力、主要业绩和奖项等。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设置情况介绍等。
(三)工程情况
1.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写明申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写明本单位承建的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情况:在建项目数量、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地址)、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工期、开工时间、施工内容、工程进展、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业主及联系方式等。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写明全部所属单位和所辖工程及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4.在建水利项目清单(仅限于施工企业、项目法人):以列表方式写明单位在建项目数量及具体情况。
表3 在建水利项目清单
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
阐述本单位分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应包括成立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初始状态评审、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教育培训、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单位自评等过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创建并运行一年以上,运行良好后再进行自主评定,以检验建设成效。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管理(生产设施设备)、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
三、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
对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条件(延期还需对照第十三条规定),分别简要说明本单位申请条件符合性,并在支撑性材料中提供相关材料。
四、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写明自评组织机构(自评小组中应包括公司领导、管理层、技术人员、安全员等)、自评计划或方案(计划或方案应明确查评时间、查评依据、查评范围、查评方法、开展形式等内容)以及具体实施情况等(自主评审应全覆盖开展)。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打分表
(一)自评打分表
1.“自评描述”一栏中,写明具体检查了什么内容,检查的结果是什么,如表5示例。
2.“自评描述”内容在有扣分的项目建议突出显示(如加粗或变换字体颜色)。
表5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打分表(示例)
(二)合理缺项说明
写明判定合理缺项的具体说明。
表6 合理缺项明细表
注:1.合理缺项是指由于申请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限定等因素,未开展评审标准中需要评审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应当评审的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未达到规定的规模和要求的,或对评审标准中相应的条款不需要进行评审等,而形成的空缺。合理缺项应在总分中扣除该项应得分数。
2.合理缺项的确定原则:(1)生产经营范围没有评审标准中规定的项目的;(2)不存在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应当评审的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的;(3)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规模和条件的。
3.不应列入合理缺项的:(1)施工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施工作业有管理制度但无作业现场的,应扣除50%的标准分值;(2)既无管理制度又无作业现场的,应全部扣除该项的标准分值;(3)对于具有时间节点要求的项目,如“每年”、“年底”等,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的时间不足的,应扣除相应的标准分值。
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情况
主要说明自评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
表7 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分项评分明细表
(一)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依据,切合实际,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编写时,必要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1.需要编制、补充和完善有关制度、文件等。
2.明确隐患综合治理的组织措施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及防止隐患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防范措施。
3.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计划应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整改完毕具备安全条件后重新进行自评。
4.提出可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方法。
(二)整改情况验收
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查证问题是否消除。
七、自主评定结果
主要写明自评结果、申请标准化达标的等级。
1.列出各一级项目得分情况,如表8所示。
2.写明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等级。
注:合理缺项应得分计为零;“应得分”为扣除合理缺项后的标准分值。
附件3
支撑性材料清单(新申请)
一、 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证和大坝、水闸、泵站、堤防安全鉴定(评价)报告复印件(注:此项根据水利部现行有效的评审标准,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达标的先决条件)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二)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三)应急预案汇编。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施运行证明材料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
(三)已签订的每个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套;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立证明文件及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有多个工程项目的,只需提供两份任命文件);
(五)评审期内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和年度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七)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完成情况说明;
(八)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考核情况统计表;
(九)评审期内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有关记录资料各两套;
(十)主要或关键设备设施法定检测情况统计表;
(十一)评审期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有关演练记录材料各一套;
(十二)超过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材料;
(十三)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汇总表;
(十四)其他补充材料。
支撑性材料清单(延期申请)
一、近三年内已完工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清单;
二、水库大坝、水闸的注册登记证和安全鉴定报告复印件;(注:此项根据水利部现行有效的评审标准,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达标的先决条件)
三、近三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总结报告(格式见下文)。
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执行总结报告
申请延期单位(盖章):
申请延期等级:
年 月 日
总结报告内容要求说明
(需编制目录、页码)
一、单位概况
(一)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简介。
(二)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图。
(三)施工企业,项目法人应以列表方式写明在建项目的数量及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为施工期2年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四)水管单位以文字形式写明本单位所管辖工程和设施的基本情况。
二、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一)目标职责。
(二)制度化管理。
(三)教育培训。
(四)现场管理。
(五)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六)应急管理。
(七)事故管理。
(八)持续改进。
以上八项均须根据《评审标准》按实际情况描述,并配图举例举证。
三、近三年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完成情况。
四、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投入使用情况总结及主要支出有效票据(金额大于3000元)。
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