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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云浮市水务局 日期:2023-01-09 15:29:15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文件要求,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紧扣省“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和市委“一二三四五六”思路举措,积极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首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开展了三次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召开了全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制定了《云浮市水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深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水务系统落地落实,特别是强调了要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坚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水务依法行政和水政执法工作。

二、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全力增强水务系统法治思想教育

我局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论述。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水利行业新修订(制订)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宪法、监察法、新修订的党章和新修订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系统地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水利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法律知识,强化了法治思维,提升了依法执政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三、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科学谋划和落实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履行法治水利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对照检查。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全面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规定。将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和政策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将学法普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法律法规2次,专题党组会学习研究推进法治建设2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

 四、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的情况

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水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了纲要内容,并提出要在全局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学习。水务局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组织广大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了《纲要》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框架内容等,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思路和新举措,有效地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按照我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及有关科室。要求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公开水务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程序公示等行政执法公示事项,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五、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完成了《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编制。委托华南师范大学云浮地方立法基地开展起草草案,依照有关立法工作规定完成立法调研、征求公众意见、征求部门意见、局内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局班子集体审议等立法程序,并送市司法局审查。经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形成了送审稿,于12月16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完成了《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为保障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安全,保护农民身体健康,整体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提供有力法规支撑。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制定印发《云浮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3.0版》,审批时限由过去的56个工作日缩减到2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中涉及水利的审批事项全部为即办件,承诺审批时限为1工作日。

2.简化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各类证明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行政机关可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行管理,且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凡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凡属行政机关内部产生的,通过内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依据建设项目申请的实际情况,扎实推动网上办理。以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力争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目前我局所有审批事项100%开通了网上申报通道,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不涉及特殊办理环节,应当场受理,加快建设项目的尽快落地。

4.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制定的《云浮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行政审批满意度调查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日常业务的廉政监督,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管联动,各科室各尽其责,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

 (三)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

2.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云浮市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云浮海事局、各县(市、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及相关镇(街)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河流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隐蔽型非法采砂、问题多发采砂区域或群众反映、投诉较多的发生非法采(运)河砂的河段进行巡查,以及对涉嫌非法采(运)河砂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2022年,全市水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63人次、执法车辆1116车次、船舶99艘次,取缔非法采(上)砂点10个(次),扣押运输车辆13辆,办结水事违法案件15宗。

 3.开展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云浮市开展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开展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侵占河湖违法行为、群众通过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强烈的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开展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摸排侵占河湖问题线索10个,其中9个已完成清理,1个已立案查处。

4.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云浮市水务局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有行洪任务的河道、湖泊,以及有防洪要求的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共摸排问题线索18个,其中17个已完成清理,1个已立案查处完毕。

  5.开展西江水域反偷渡反走私联合执法巡查行动。为严厉打击遏制偷渡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筑牢疫情“外防输入”坚固防线,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西江水域反偷渡反走私联合执法巡查行动,通过加强水上巡查,建立快速拦截机制,夯实港口码头责任,加强对上岸人员的身份核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机制,筑牢疫情防线,全面强化辖区沿河岸线治安管控,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反走私反偷渡工作。

6.坚持不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是按照《云浮市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着力深化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取水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依法严惩“砂霸”等水事违法犯罪。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措施台账,每月、每季度报送线索台账、长效常治机制战果、成效等报表。三是按照省、市扫黑除恶办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的部署,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四是协同市扫黑除恶办及行业牵头单位起草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调研汇报材料。

7.依法征收各类水利规费。2022年,全市水务系统征收各类水利规费共3384.9万元(水资源费299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91.8万元),其中市级863.3万元。

8.切实抓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全力确保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水利行业共出动检查人员180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79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127项,已完成整改80项,正在整改47项。

9.开展宣传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和“法治文化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和网络线上平台等媒体,开展多形式的线上、线下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将在年底前举办全市水务系统政策法规和水政监察业务暨安全执法培训班,予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10.代表市政府办理陈坚强等人非法采矿案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有关工作。2021年12月13日与陈坚强、陈炬华、欧仕豪、欧立燊、欧焜成、李俊威、欧荣龙等七人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同时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也已作出了裁定;由于陈家锐、欧绍全、欧万有三人以没钱赔偿为由不愿意接受赔偿磋商,我局已经委托律师对这3人提起民事诉讼。

(四)紧抓疫情防控与法治同行工作

疫情期间,我局及时部署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辖区生产生活供排水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建设工地、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汛安全等重点水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水务保障。同时多途径在辖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五)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事后监管机制

我局制定并印发《云浮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繁重的执法任务与现有的执法队伍建设不相适应,难以高效履职。

(三)市水务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镇街执法人员实战经验不足,相关执法业务知识的专业人才缺乏。

(四)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在部分中小河流以蚂蚁搬家式和借农村自建房屋名义盗采河砂。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涉水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河湖监管成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利工程监管。

(四)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面对面普法活动。

(五)加强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快对群众投诉举报案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办进度。同时加强水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提高镇(街)综合执法部门办理涉及水违法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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