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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云浮市水务局 日期:2021-12-27 11:40:52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文件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积极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起草《云浮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的工作部署,2021年5月24至28日,我局组织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开展农村饮用水立法前期调研工作。2021年7月起草完成初稿,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于2021年9月13日组织召开了《云浮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意见再次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于10月21日下午召开专家论证会,目前正在完善报批前有关手续后送市人民政府审议。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 1、积极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一是根据市委六届第221次常委会和市委深改委第十次会议精神,为复制推广放权赋能支持新兴县探索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全市全域东融提质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对各县(市、区)调整实施19项市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其中14项采取下放方式、5项采取委托方式。二是按照《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粤商通”上应用推广的通知》要求,以及全面推动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直涉企服务事项(包括部门专厅和单位受理窗口)开展营业执照“免证办”服务的统一部署,我局已经公布了14个“免证办”事项。三是我局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水政法函〔2021〕460 号)的要求,制定了云浮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版,并印发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广参照执行。 2、优化建设项目联审流程。我局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一是对接投资项目在线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报建审批涉及的所有事项、手续、环节全部纳入平台办理;二进一步梳理、细化涉水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办理条件等,进一步提高联合审批整体效率。 3、简化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各类证明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申请人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行政机关可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行管理,且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凡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凡属行政机关内部产生的,通过内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4、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依据建设项目申请的实际情况,扎实推动网上办理。以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力争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目前我局所有审批事项100%开通了网上申报通道,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不涉及特殊办理环节,应当场受理、当场办理、当场出件、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加快建设项目的尽快落地。 5、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制定的《云浮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行政审批满意度调查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日常业务的廉政监督,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管联动,各科室各尽其责,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 (三)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 2、坚持不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后多次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和云浮、肇庆两地水务(水利)、海事和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运)河砂行为执法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蚂蚁搬家”式河道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和西江干流联合执法行动等,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严厉查处非法采(运)河砂行为,落实常态化执法巡查,共同维护良好水域管理秩序。今年来,市水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25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95车次,出动船只76艘次,取缔非法采(上)砂点11个(次),扣押运输车辆(含拖拉机、货车等)10辆,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2宗,办结7宗,罚没282.63万元。同时,深挖线索倒查研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水平。 3、依法征收各类水利规费。全市征收各类水利规费共2785.27万元(水资源费2749.6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5.6万元),其中市级967.18万元(水资源费966.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85万元)。 4、切实抓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全力确保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市水务行业共出动检查人员93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65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142项,已完成整改94项。 5、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全市水务系统政策法规和水政监察业务暨安全执法培训班,参训人员80人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和“法治文化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和网络线上平台等媒体,开展多形式的线上、线下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代表市政府办理陈坚强等人非法采矿案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有关工作。2021年12月13日与陈坚强、陈炬华、欧仕豪、欧立燊、李俊威、欧荣龙六人(欧焜成因在广州务工尚未赶回签名)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下一步将向有管辖权的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陈家锐、欧绍全、欧万有三人以没钱赔偿为由不愿意接受磋商,我局将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四)紧抓防控疫情与法治同行工作。疫情期间,我局及时部署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辖区生产生活供排水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建设工地、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汛安全等重点水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水务保障。同时多途径在辖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五)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事后监管机制。我局制定并印发《云浮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推动依法治水。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多次通过全局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机关党组会等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出现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创新方式不够,主要是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举报奖励制度等还建设不全;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局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及涉水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是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河湖监管成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利工程监管。 (四)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面对面普法活动。 云浮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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