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水务局"网站 是否继续?

站内搜索
业务专辑
相关链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云浮市水务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云浮市水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云浮市水务局 日期:2020-12-15 09:42:52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的业务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打赢治水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制力量。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快水利项目建设,强化行业监督。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截至11月底,全市水利完成投资12.9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0.98亿元,省级投资1.58亿元,市县自筹10.39亿元。一是西江干流治理工程云浮段项目动工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工程施工。二是全力配合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工程总体方案从我市西江郁南县建城镇地心村段取水,由1条输水主干线和3条输水分干线组成,估算总投资约500亿元。三是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的扫尾任务,列入今年十件民生实事中9座需进行整治的拦河电站(水闸)已完成整治5座电站,剩余4座正在整治(2座已停止发电);10个易灾河段中,已完成整治7个,其余3个河段整治正在加快实施。四是碧道建设全面启动,已完成碧道建设24.4公里,超额完成市十件民生实事及省下达计划任务。五是加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进度,今年全市共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660.4万元,其中直接发放到人资金3061.7万元,支付项目资金3598.7万元。

2.内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制定印发了《云浮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暂行规定》《云浮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云浮市水务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规定》,不断完善内部监管体制和机制。

3.水利行业监督不断加强。一是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工作,152个填报单位全部按时通过用水直报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了2020年1-3季度取水量数据。二是全面加强取水口管理,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取用水指标管控,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均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三是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城市Ⅱ级创建工作,完成相关节水制度性文件的制订,全市共7家企业、67家单位(包括学校、医院、酒店)和35家居民小区完成了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的创建和验收工作。四是全面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及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完成了全市166宗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暗访检查任务。五是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全市在建的工程各参建单位已全部落实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落实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并建立了信息档案和台账,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六是以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为契机,促进水务工作上台阶。2020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会办9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并全部得到代表的满意和肯定。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一是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1-11月,全市水务系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和加强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尤其在打击盗采河砂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全市水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4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23车次,出动船只51艘次,取缔非法采(上)砂点21个(次)、清理拆解小型抽砂排10条(次),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5宗,办结27宗,罚款31.54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联合巡查行动,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线索摸排力度。今年来,我局会同云浮、肇庆两地水务(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开展打击非法采(运)河砂行为联合执法巡查和线索摸排38次,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市水务系统持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移交线索案件,今年以来调查立案7宗。三是开展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工程弃渣“未批先弃”、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市纳入台账管理的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共有34宗(其中新增20宗),已完成整改销号的33宗(我市原有14宗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剩余1宗(为新增项目)正在落实整改中。四是积极推进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我市被列入陈年积案的行政案件13宗,截止2020年5月份已全部结案,其中6宗按程序正常结案,7宗以其他方式结案。

(二)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

1.积极融入政务服务“一张表”建设。做好行政审批办理事务性工作,根据我局权力清单和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变动情况,及时做好“云浮市政务服务网”相关资料的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和更新。我局拟再次修订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现已经完成了编制工作,待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综合报市司法局审议印发实施。

2.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目前已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3个100%,且100%的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同时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确保监管的公平公正。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便民替代措施。2020年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压缩率为94.52%,即办件占比为95.65%。我局主要的行政审批项目有:河道采砂许可、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等12大项共23小项行政许可。所有审批项目和程序均对外公开,印发了《云浮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云浮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满意度调查办法》,为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提供了一站式服务。1-11月,我局办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8宗,其它审批事项2宗。以上审批事项全部都在承诺的审批时限内完成并及时进行了公示。

3.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云浮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局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等项目检查,加强对经许可批准涉河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

4.做好行政权力下放工作。按照《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云浮市下放(委托)新兴县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下放或委托市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为了支持新兴县探索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推动新兴县加快实现“五个率先”。根据《云浮市调整新兴县实施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第一批)(第二批),我局共下放或委托给新兴县级的行政职权共20项。对照市政府印发的《云浮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局职能制订了《云浮市水务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

5.完成规范性文件、行政服务事项的清理和审核工作。我局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府办函〔2020〕89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定废止了2项,计划修订1项,计划保留2项。我局没有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并已将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中涉及水利的内容在网上公布。2020年我局共开展了10宗规范性文件(含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7宗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6.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的要求,我市水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压实执法领域的各项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紧扣当前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加强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对个案办理的具体监督和各县(市、区)办理案件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没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对全市水务系统的办案案卷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组织各地交叉评查。及时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相互学习借鉴好的案卷办理经验,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的监督作用。

7.形式多样,不断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培养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二是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等方式,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水法规的学习培训。三是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多种形式水法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局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派发宣传单张以及进村入户、进企业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水务系统拉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98条(张),派发宣传单张、小册子约15000份,制作广告牌、展板和宣传栏4个、LED屏14块,网站、微信宣传127次,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报道3次,编制工作信息、简报61期。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取得了相应实效。

(一)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严格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治水攻坚、疫情防控等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稳步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二)学思并重,创新共建共学。

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列入的党组的第一议题,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知识。成立“局领导+党支部+科长”三支领学人队伍,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对标对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对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的总体部署,在集中学习时增加现场党内法规知识抽问环节,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我局印发了《云浮市水务局开展基层党建“攻坚突破年”活动工作任务清单》等系列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先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动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党课10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1次;积极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共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23人次,退役军人16人次,慰问“三联系”联系点党支部2次、困难党员10人次。

(三)率先垂范,带头学悟民法典。

我局将民法典的普及宣传作为2020年局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来抓,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民法典,并采用专题学习会议、局机关电子投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督促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加强审查,促进科学决策。

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会议制度》《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从2015年以来我局每年都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对涉及水利的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纠纷等提供法律指导、帮助。今年共办理法律顾问事务23件。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足,法制政府建设工作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强化人员培训考试登记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监管,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河砂等水事违法行为。

(四)加强案卷规范化管理,将按省厅要求将所有立案案件及时上报有关行系统,建立健全规范的案卷档案。

(五)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牵头单位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云浮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您是第  - 位访客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河南东路70号 邮政编码:527300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