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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水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云浮市水务局 日期:2019-12-23 09:20:48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水利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效推进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一)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工作。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2019年我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职能转变;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订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规范、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和问责;六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二)主动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坚持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年终向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一)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3月以来,在机构改革职能衔接过渡期,水务部门主动担当,与应急部门合力做好持续强降雨和龙舟水、西江1号2号洪水的防御工作,全市无人因灾死亡、江河堤防无一缺口、山塘水库无一溃坝。具体做法: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全市240宗中小型水库、70座水闸、5宗五千亩以上堤防、420宗水电站全部落实了行政、技术和巡查等相关责任人,编制了防洪(应急)预案,签订了防汛安全责任书。二是组织开展水利防汛备汛检查督查,共发现28段中小河流河段、10宗堤防(不含西江干堤)、12宗水库、8宗水闸、136宗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及时开展了整治或落实了应急防控措施。三是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制度,完善水利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我局于3月12日恢复了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全年累计发出预警短信约21万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抢险物资的储备,我局新购置冲锋舟10艘、橡皮舟12艘等物资并提前下沉到各地,保障防汛抢险需要。四是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机制。编制印发了《云浮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试行)》,并相应成立了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水文监测预报工作领导小组、水旱灾害防御抢险专家组,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水利防汛安全检查、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会商预警、防汛应急响应、重要水工程洪水调度、抢险物资调用、信息管理等有关规定。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共875个,已整改完成869个,其余6个正在整改中。今年1-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云浮排名第三,水环境得到优化。具体做法:一是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清理河流长度1523.67km,清理水域面积66.49km2,清理水面漂浮物共1.52万吨;559个入河排污口已整治销号507个,销号率为90.70%;8段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已全部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四乱”问题205个,已整治完成并销号202个,其他3个整治正在进一步整治中;规模以下河流“四乱”问题62个,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二是组织开展碧道建设规划和试点项目建设。全市申请纳入省万里碧道建设规划河长349.27km,其中新兴县集成河5km碧道项目已纳入省万里碧道建设试点,已完成芦溪芳甸段1公里一河两岸景观的建设。全市的碧道建设规划已委托省水科院进行编制。三是加快推进河湖岸线划定。在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明确工程管护范围,完成设立河道界桩18567个。市内主要河流罗定江、新兴江(新兴段)的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经县级政府批准印发,西江(云浮段)、新兴江(云城段)、南山河的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划定已完成编制和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加快公示和报批。

(三)重点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水利建设完成投资2.9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0.82亿元,省级投资0.76亿元,县级自筹1.35亿元,预计到年底水利建设完成投资3.27亿元。一是大力整治易灾河段。目前罗太流域治理等6个治理项目已全面完成,全市拆除了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和生态安全的水电站9座、整治电站2座,新兴县天露山景区影响游人安全的3座电站已停止发电。有效降低了电站上游行洪水位,消除了洪水威胁。二是加快推进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全市2015-2018年度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完成治理河长928.35公里,完成投资16.9亿元。2019年度30宗治理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三是农村饮水有效改善。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累计完成建设安装施工合同投资7.53亿元(合同总投资8.0004亿元),合同投资完成率约94%;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计划于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将有效改善179.86万人饮用水问题。全市105条省定贫困村998条20户以上的自然村,已完成集中供水的自然村983条,其余15条贫困村正在加快建设,计划12月底前全面完成。四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稳步推进。我市列入上半年省水利厅印发的《广东省水利工程未及时竣工验收项目汇总表》项目397宗,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186宗,完成率约为47%。五是病险水闸、病险水库加固按计划推进。新兴县凤凰水闸重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目前正准备蓄水前验收。新兴县皮村水库、狮塘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已批复,正在招标。六是配合做好西江干流治理工程。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并已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批,国家发改委已委托第三方机构于9月下旬进行了现场审查咨询评估,力争国家尽快批复。七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促进生态修复。今年实施3宗水土流失专项治理项目,已下达中央资金2785万元,计划12月底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治理崩岗18座。

(四)积极开展行业综合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印发了《2019年云浮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工作方案》,结合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对违法违规侵占江河湖库资源建设问题清查整治,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面抓好西江、南江、新兴江、南山河水利方面综合治理。我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纵深推进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全市水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512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47车次,协助查扣涉嫌非法采(运)砂船3艘、查扣河道非法运输河砂车辆(货车、拖拉机)120台、铲车(勾机)17台,取缔非法采(上)砂点42个(次),清理拆解、销毁小型抽砂排33条。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56宗,其中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3宗、运砂案件33宗、其他水事案件10宗。另外,水务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延伸去年西江“8.09”案线索查处盗采河砂犯罪团伙1个,已抓获涉案人员24人、逮捕11人,查扣涉案财物一批,案件均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期,我局通过开展线索摸排,新增涉嫌盗采河砂问题线索1条,已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五)畅通信访渠道,全力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涉水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投诉反映共计6宗,其中:转各县(市、区)水务局办理4宗;信访复查2宗。对受理的信访案件依法依规做好受理、答复、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行时限规定,没有出现迟办、被催办的情况,没有因不依法依规处理而被退回重新处理的信访事项。没有发生重大上京和群体性信访事件,涉水信访形势总体呈现良好态势。此外,我局以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水务民生各项工作。制定了《云浮市水务局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今年我局会办的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2件,主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2件、会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4件,全部如期完成相关工作。

(六)切实做好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我局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局党组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并与各县(市、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水利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二是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监督检查工作,消除水利安全隐患,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190人次,检查项目81宗,对各地水电站、中小型水库和大中型泵站开展“暗访”,对存在问题迅速发出整改通知、情况通报,抓紧落实整改。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5个督查组,分片区定期到5个县(市、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四是认真开展小水电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制定了《2019年云浮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云浮市水务局“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水利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五是组织五个县(市、区)从业人员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培训,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六是加强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做好水利建设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委托检测单位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飞行检测,了解在建项目质量状况,有效保证了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七)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原市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已更名为市水资源事务中心,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办公室已更名为市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已更名为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2名事业编制已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名在职公务员已划转到市应急管理局,今年9月份市委编办下发云编办〔2019〕81号文,明确其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水务局调整为市应急管理局,已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职能已划给市住建局,今年6月份市供排水管理中心成建制划归市住建局管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划给市林业局。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市自然资源局。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和1名行政编制划给市农业农村局。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除外)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移交市水务局机关。

(八)多措并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邀请宣讲团来局宣讲、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以及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设立局党员微信学习群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警示和示范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切实使全体干部职工敬畏纪律、严守纪律、廉洁自律,做到思想上警醒、行为上自觉,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二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9月份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局规范和完善了党员活动室的硬件设施,通过宣传栏、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并增购一批学习书籍和杂志,使我局的主题教育学习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同时,制定集中学习研讨计划,完成15个专题的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研讨时间8天;完成对照党章党规集中学习会、找差距专题会以及调研成果交流会。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局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交流。通过主题教育学习,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得到了加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进一步打牢,较好地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斗志,进一步提振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精气神。同时,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规范单位人事、保密、接待、车辆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落实档案管理员,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存放室,确保档案资料得到有效保存。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积极融入政务服务“一张表”建设。做好行政审批办理事务性工作,根据我局权力清单和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变动情况,做好“云浮市政务服务网”相关资料的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予以补充、完善和更新。我局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已经完成了编制工作,待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综合报市司法局审议印发实施。

(二)强化服务意识,透明办事程序。我局主要的行政审批项目有:河道采砂许可、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等16项行政许可。我局依照上级的要求,已将所有审批项目的程序都对外公开,印发《云浮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云浮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满意度调查办法》,为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提供了一站式服务。1-11月,我局办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30宗、河道采砂许可2宗。以上审批事项全部都在承诺的审批时限内完成并及时进行了公示。

(三)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云浮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局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等项目检查,加强对经许可批准涉河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

(四)做好行政权力下放工作。按照《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云浮市下放(委托)新兴县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下放或委托市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与权力承接部门对接,召开会议、制定方案,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权接得住、管到位、效率高、服务好,提出了拟下放政务服务事项31项,目前正待市政府审批。

(五)完成行政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我局根据《云浮市司法局关于明确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函》(云司函〔2019〕68号)及《云浮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云办函〔2019〕22号)要求,我局对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定废止了2项,计划修订2项,计划保留2项。我局没有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并已将将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中涉及水利的内容予以网上公布。

(六)依法征收各类水利规费。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规费征收管理,并对市自来水公司的历史欠费进行了依法追缴,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1-11月,全市各级水务部门征收各类水利规费共计2619.78万元(水资源费2589.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63万元),其中:市级征收各类水利规费731.607万元(水资源费728.8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797万元)。

(七)形式多样,不断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培养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二是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等方式,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水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三是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多种形式水法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局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派发宣传单张以及进村入户、进企业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水务系统拉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98条(张),派发宣传单张、小册子约15000份,制作广告牌、展板和宣传栏4个、LED屏14块,网站、微信宣传127次,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报道3次,编制工作信息、简报61期。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我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的工作力度,强化执法,推进依法治水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加快修订完善《云浮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云浮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云浮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为水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并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录入工作;三是加强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全市水利(水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四是抓好执法规范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云浮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云浮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制度》、《云浮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队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树立水务工作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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