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水务局"网站 是否继续?
业务专辑
相关链接
|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专栏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云浮市水务局 > 专题专栏 >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专栏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来源:云浮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1-07-29 15:50:34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我市2017年成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提升了市中心城区首位度和城市品位,为全体市民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环境。目前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已进入迎接国家检查的冲刺阶段。 “云浮是我家,‘巩卫’靠大家”,因此,呼吁大家在以下五个方面齐努力,为成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参与卫生工作。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搞好城市卫生是我们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自觉维护城市形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育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争做文明健康市民,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拉乱挂、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放,不破坏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占道经营,主动清理门前小广告,自觉落实“门前三包”,做守法商户,当文明市民。 二、搞好单位和家庭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用完好的垃圾袋(桶)收集装好,在早上8:00前、晚上6:00后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每周开展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翻盆倒罐,清除庭院和各种容器的积水,及时更换水生、阴生植物用水,清除阳台和屋顶的杂物,清除“四害”孳生地,不留卫生死角。 三、当好健康生活实践者。树立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保持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养成文明卫生行为,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拒食野味。学习和掌握健康科普知识,确立安全出行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四、当好文明行为先行者。增强绿色低碳意识,采取绿色出行举措,上下班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助力车、步行等绿色低碳方式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车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不超速行驶、逆行、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驾驶非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自觉参与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在城区行驶禁鸣喇叭,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助力车要佩戴头盔;车辆要按指定区域整齐停放。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和管理,大力配合居(村)委会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做好“巩卫”工作。 五、身体力行争当城市卫生监督者。营造健康生活环境涉及干家万户,不仅需要政府、全社会、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共建共享,更需要社会的监督。积极维护城市的清洁卫生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让我们当好城市卫生的监督员、宣传员,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身边“脏、乱、差”现象积极监督举报,坚决制止损害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举报投诉电话:云城区巩卫办0766-8839091;云安区巩卫办0766-8638186;云浮新区巩卫办0766-8288832;市巩卫办0766-8609082。
相关附件:
分享到:
|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河南东路70号 邮政编码:527300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